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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3年了!)(終於關廠啦!) 三峽瀝青廠死定了~還有祥玉染整廠,成功瀝青廠繼續排放空污!

UpsetBlue wrote:
不好意思.........(恕刪)


奇怪,我每天上下班騎車
從學勤路(靠佳園路)出發
不違規闖紅綠燈
也不特別超速飆車
(但也沒特別慢慢騎)
(速度嘛,就像我以前,騎過忠孝橋往臺北市,騎過福和橋走基隆路差不多的速度)

然後從社區大門出發,到永寧站2號門口
就大約15分鐘

UpsetBlue wrote:
反正大家住得高興就好
別想太多了.......三峽有山有水
將來有捷運
還是不錯的


講到這裡 這禮拜趁著天氣晴朗 來了一趟三峽機車之旅

感覺蠻不賴的 可惜忘了帶相機

三峽->白雞->竹崙->皇后鎮森林->熊空山->佛山->滿月圓 & 大板根 ->三峽

皇后鎮森林要收門票100元 (可抵餐飲)

裡面有游泳池(好像是免費的) 烤肉區 露營區 還有條小溪可以玩水

如果有小孩子 應該可以玩的很盡興

不過假日應該會很多人

暑假有空可以帶家人去看看

再往上走 可以到熊空山 最高點有個台灣農林茶園

可以喝喝茶 也可以在茶園走走 也有規劃親水區

還可以看到整個北大特區腹地 風景還不錯

不過上山路有點小 會車要小心 建議騎機車

中間有段水泥路有點巔 路況大致良好~

給北大居民參考一下
Naricissistic, my god I love it
台北縣政府 環保局 空氣品質維護科
林股長(應該是 固定源管制股)的電話
因為我電話放在辦公室裡

各位如果在意,打電話到 台北縣政府 環保局 空氣品質維護科
找林股長(應該是 固定源管制股),反應解決之道

--
直接看'空氣污染防制法'
條文見網路
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4B.asp?FullDoc=%A9%D2%A6%B3%B1%F8%A4%E5&Lcode=O0020001

目標已經很明確,是 三峽瀝青場(三峽鎮介壽路2段169巷6號)

刑期、或罰金
第48條:
無空氣污染防制設備而燃燒易生特殊有害健康之物質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前項易生特殊有害健康之物質及其空氣污染防制設備,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

勒令歇業
第51條:
公私場所未依第八條第三項規定削減污染物排放量或違反依第八條第五項所定污染物削減量差額認可、保留抵換及交易辦法者,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鍰;其違反者為工商廠、場,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
依前項處罰鍰者,並通知限期補正或改善,屆期仍未補正或完成改善者,按日連續處罰;情節重大者,得命其停工或停業,必要時,並得廢止其操作許可證或令其歇業。

第56條:
公私場所違反第二十條第一項、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二項或第三項、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第一項或第二項未依許可證內容設置、變更或操作、第二十五條、第二十七條第二項核准之排放標準或依第二十四條第三項、第二十七條第三項所定管理辦法者,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鍰;其違反者為工商廠、場,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
依前項處罰鍰者,並通知限期補正或改善,屆期仍未補正或完成改善者,
按日連續處罰;情節重大者,得命其停工或停業,必要時,並得廢止其操作許可證或令其歇業。
第一項情形,於同一公私場所有數固定污染源或同一固定污染源排放數空氣污染物者,應分別處罰。

第58條:
違反第二十八條第一項規定或依第三項所定管理辦法者,處新臺幣五千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其違反者為工商廠、場,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
依前項處罰鍰者,並通知限期補正或申報,屆期仍未遵行者,按日連續處
罰;情節重大者,得令其停工或停業,必要時,並得廢止其販賣或使用許可證或勒令歇業。

第82條:
本法第五十一條、第五十三條、第五十六條、第五十八條至第六十一條所
稱之情節重大,係指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一、未經合法登記或許可之污染源,違反本法之規定者。
二、經處分按日連續處罰逾九十日者。
三、經處分後,自報停工改善,經查證非屬實者。
四、一年內經二次限期改善,仍繼續違反本法規定者。
五、大量排放空氣污染物,嚴重影響附近地區空氣品質者。
六、排放之空氣污染物中含有毒物質,有危害公眾健康之虞者。
七、其他嚴重影響附近地區空氣品質之行為。
--
它們(三峽瀝青廠)絕對符合
情節重大-勒令歇業(82條)
跟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48條) 的規定

各位一起用電話、書面、或網路電子信箱反應
政府機關 執法單位就是這樣
越多人反應,施加壓力越強大
才會'認真的 不得不處理'
八月八日 開會的結果如何?
有電子資料嗎?

小弟也是三峽人 只是不在北大特區內
我家在光明路這邊
大家說的味道 我們這裡聞不到 樓層的關係吧 ^^"
只是 畢竟惡臭也是個污染源
希望這次的會議能有好的結論和結果
剛下班經過那間壢青廠 黑煙真的排滿大的....
acelucifer wrote:
八月八日 開會的結果...(恕刪)


8月8日的會 , 我有去參加 !!
除了口頭說說以外 , 我想關心北大社區的行動 , 請一天的假並不算什麼 !!
會後是有達成幾項結論 ! 不過我不想多說什麼 !
這兩天還是聞得到 !! 廠商的誠意請自行判斷 !

不管過程如何 ? 後續 ? 大家等著看吧 !! 看看會不會有天上掉下來的禮物 ?
UpsetBlue wrote:
不好意思.........
隔壁鶯歌假日砂石車才可怕
假日警察都去疏導老街人潮
砂石車都放過、保證沒有攔查的
結果假日砂石車爆多.......還有一堆外來的單車勇者在大溪-鶯歌線道上拼命
(恕刪)


這點我很認同......
鶯歌大溪之間有採砂場...都不知採幾年了,依舊存在

鶯歌大溪之間的路叫"大鶯路"砂石車超多的,只有雙向道,都無紅綠燈,且多彎道視線死角,不管開砂石車或一般自用車,都開滿快的,不建議自行車友騎那一段......
要嘛應該騎大溪往三峽那條省道,也比大鶯路安全吧!!!!或是深入大溪騎個羅馬公路也好!!!!

警察喔....假日出現在老街指揮交通根本無暇分身,平常非假日還會偶而取締一下砂石車!!!!
今天凌晨3點多又被惡臭驚醒, 盛怒之下拿出單眼拍照, 我可以百分百肯定那惡臭就是來自三峽瀝青廠! 每次只要聞到味道打開窗戶就是看到他在排放!! 之前柑園家具大火, 為什麼不是燒在瀝青廠啊? 真倒楣買在這種鳥地方!! 就算他們換了設備有個屁用哦? 那些污染物質一樣會散到空氣裡, 也許只是味道不見了, 但變成無色無味的有毒物體不是更可怕嗎? 殺人於無形!! 那些業者應以一級謀殺罪送辦! 台灣到處都存在這種不肖業者, 為什麼我們要讓他們在這塊土地生存?



P206 wrote:
今天凌晨3點多又被惡...(恕刪)


80F回覆有反應給相關單位無效,我想是不是沒有具體事證.......

93F回覆招開會議事項有無佐證相關圖片或影片資料?

或許把照片寄給環保局,或是於會議召開時一併呈上照片及拍攝時間!!
應該比較有說服力!!!!讓瀝青廠認罪....

小弟路過個人意見...
請環保局給您空氣採樣瓶,聞到臭味時,可以採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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