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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洲合宜住宅討論區 (7/9 更新 各區模型照片 . 也歡迎大家一起關心浮洲一切議題)

昨天(2/20)收到合格通知了,如同前面有大大提到,像張樂透彩一樣,接下來抽籤就交給上帝了~
請問合宜的申請人是否就是房屋所有人,貸款人
如果夫妻一方沒有工作 房屋就只能登計有工作(可以貸款)的一方

因我記得一般買房子 可以登記給太太
貸款在由先生貸 或是先生自願連帶保證

但打電話問 似乎是說申請人就是等於所有人跟貸款人
不能更改也不能共同持有 也不能先生申請 房屋登記在太太名下 然後先生貸款


假設夫妻都有收入 因為先生收入高 以先生做申請人
但剛好要辦貸款之前先生失業 這樣就算太太的收入可以cover 也會因此失去資格


另外問各問題 房屋綁十年 如果當中有變化 是否只能法拍 沒有其他方法
一般在大台北都會區購屋 如果收支出現問題 當下認賠賣出
可能頂多打平 就算虧一點 就當作繳這幾年的房租

但是合宜 一次綁十年 萬一出問題 只能法拍 然後信用破產
是不是以後就沒辦法再貸款了?

tngtng wrote:
請問合宜的申請人是否就是房屋所有人,貸款人
如果夫妻一方沒有工作 房屋就只能登計有工作(可以貸款)的一方

因我記得一般買房子 可以登記給太太
貸款在由先生貸 或是先生自願連帶保證

但打電話問 似乎是說申請人就是等於所有人跟貸款人
不能更改也不能共同持有 也不能先生申請 房屋登記在太太名下 然後先生貸款


假設夫妻都有收入 因為先生收入高 以先生做申請人
但剛好要辦貸款之前先生失業 這樣就算太太的收入可以cover 也會因此失去資格


另外問各問題 房屋綁十年 如果當中有變化 是否只能法拍 沒有其他方法
一般在大台北都會區購屋 如果收支出現問題 當下認賠賣出
可能頂多打平 就算虧一點 就當作繳這幾年的房租

但是合宜 一次綁十年 萬一出問題 只能法拍 然後信用破產
是不是以後就沒辦法再貸款了?


抽到再來擔心吧@@...

合宜住宅不是社會住宅,政府與建商不會去關心妳繳不繳的起,應該是繳不出來就法拍了.....

不過,人生沒那麼多意外,不用想到那麼遠去.....
msiwilliam wrote:
抽到再來擔心吧@@...

合宜住宅不是社會住宅,政府與建商不會去關心妳繳不繳的起,應該是繳不出來就法拍了.....

不過,人生沒那麼多意外,不用想到那麼遠去.....



其實我主要是要問申請人/房屋所有人/貸款人那個
所以好像不能抽到再擔心 因為申請人不能換

以貸款條件而言 以我為申請人應該比較好 但是不能登記太太名下......
雖然學過民法的就知道 登記誰的名下根本就一樣
但是就是因為實質上沒有差別 能放太太名下讓太太高興不也是好事一件
不過目前看來 合宜住宅似乎不能這樣搞

tngtng wrote:
其實我主要是要問申請...(恕刪)


我比較擔心的是
家中長輩申請
貸款貸不下來
就搞笑了

jayzhong1975 wrote:
我比較擔心的是
家中長輩申請
貸款貸不下來
就搞笑了


這也是一個問題 不過電話詢問 對方說 貸款相關規則根本就還沒公布 沒辦法回答什麼
請問有人知道 如果到時候 要辦交屋 但貸款下不來 會怎麼處理
1.退回已付之簽約金(也許要被扣手續費)
2.已繳金額全數沒收(或收取高額的賠償金)
3.還沒開始繳貸款 就直接法拍 (應該不可能吧 總不會明明就拿不出錢 還硬要過戶給你 然後把你送法拍)
我更擔心的是假設一些有心人抽中了,卻以各種理由拿來轉賣給其他需要的人...

yiicherng wrote:
我更擔心的是假設一些...(恕刪)


這狀況因該不可能發生
因為目前是規定10年才可以變更房屋的所有人
除非 放給他銀拍 再由特定人士買回這招
但這招要跟銀行內部的人有掛勾才行

vicyang wrote:
重新說明一下狀況:我...(恕刪)


抱歉沒時間往前看舊文
我看到這篇先把我知道說一下
<以下是copy V大本篇原文, 依據這個case說明>
------------------------------------------------
重新說明一下狀況:
我(未婚)與母親設籍在我大哥家(房子是我大哥的名字)
母親無資產或自用住宅(父親有自有住宅但設籍不同地區且與母親離婚,我也沒跟父親住),我已經32歲了(有工作),
A.請問我可以用第二條規定,以我的名義申請嗎?
用這條:2.與直系親屬設籍於同一戶者。且申請人及戶籍內之
直系親屬及其配偶(父母已離婚)均無自有住宅
B.我要跟我哥分戶嗎?還是同一戶籍就可以了?
C.申請財產清冊與99年收入是否只要申請我與母親的就好了還是要連我大哥的一起?

這情況應該不可以
雖然
1. 你有跟直系血親(你母親,無自用住宅)住在一起
2. 你住的房子是你哥的,你哥跟你是旁系
3. 你父親雖然有自用住宅,但他跟你不同戶

--------------------------------------------------

因為申請人未滿40歲就必須跟直系親屬(媽媽)設籍同一戶,才符合家庭組成條件
因為爸媽離婚, 代表爸爸跟媽媽是沒有關係的人,
就算爸爸有房子也不關申請人的事情
所以申請人跟媽媽住在哥哥(旁系)名下的房子也沒關係
只要非常確定申請人本人以及媽媽名下沒有房子, 加上99年度收入加總沒有超過158萬元
就是符合第一類資格條件
只要附上 :
全戶戶口名簿影本+戶籍謄本正本
申請人+媽媽各人的財產清單+99綜所稅清單
郵局買一個39元郵資雙掛號回郵標準信封
把申請書以及以上全部資料裝進一個A4信封袋
寄給受理單位就可以了

接下來就是2個月的...等待!
希望我的回答對申請人有幫助!
不知何時開始抽籤

抽到的人一定很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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