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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洲合宜住宅討論區 (7/9 更新 各區模型照片 . 也歡迎大家一起關心浮洲一切議題)

趕出台北市...
都更政府公權力都無法介入了...
半數以上住戶都同意都更 就幾戶卡死在那邊
連用公告地價用公權力強制徵收的GUTS都沒有了
要怎麼談居住正義~~
想要不犧牲任何人的權利讓全民都有房子住的都更美夢能撐多久???
不過,真有這機會,不知您要那顆蛋或雲谷?

0924423 wrote:
板橋浮洲地區或新莊知...(恕刪)
我到現在也還沒收到回郵信!!
我是第二天送件的~

linext wrote:
不過,真有這機會,不...(恕刪)


雲谷

能創造工作機會
重新說明一下狀況:
我(未婚)與母親設籍在我大哥家(房子是我大哥的名字)
母親無資產或自用住宅(父親有自有住宅但設籍不同地區且與母親離婚,我也沒跟父親住),我已經32歲了(有工作),
A.請問我可以用第二條規定,以我的名義申請嗎?
用這條:2.與直系親屬設籍於同一戶者。且申請人及戶籍內之
直系親屬及其配偶(父母已離婚)均無自有住宅
B.我要跟我哥分戶嗎?還是同一戶籍就可以了?
C.申請財產清冊與99年收入是否只要申請我與母親的就好了還是要連我大哥的一起?



這情況應該不可以
雖然
1. 你有跟直系血親(你母親,無自用住宅)住在一起
2. 你住的房子是你哥的,你哥跟你是旁系
3. 你父親雖然有自用住宅,但他跟你不同戶

但是不符合這條 申請人及其配偶、戶籍內之直系親屬及其配偶均無自有住宅


引用條文
(二)符合下列家庭組成之一:

1.有配偶者。

2.與直系親屬設籍於同一戶者。

3.單身年滿四十歲者。

4.父母均已死亡,戶籍內有未滿二十歲或已滿二十歲仍在學、身心障礙或沒有謀生能力之兄弟姊妹需要照顧者。

(三)申請人及其配偶、戶籍內之直系親屬及其配偶均無自有住宅,若申請人與配偶分戶,則分戶配偶之戶籍內直系親屬及其配偶均無自有住宅;以「父母均已死亡,戶籍內有未滿二十歲或已滿二十歲仍在學、身心障礙或沒有謀生能力之兄弟姊妹需要照顧者」之家庭組成提出申請,申請人及其戶籍內兄弟姊妹均須無自有住宅。
大向大大~~

請問你哪時候送件的,我大概1月中去登記的,想知道大概需要多久的時間~~

謝謝
怎麼這麼多網友這麼沒品?
父母有房子但是在外縣市,對我們這種在台北市工作的人根本就沒幫助。
我們也是要繳房租給在台北市佔地為王的那些老房東老吸血鬼。

況且,父母買的房子父母自己住,關兒女甚麼事?
我們要出去成家立業買自己的房子就不可以嗎?

想買房子想瘋了的人沒事就開始抓狂,看了覺得真的有病。
回樓上說的
其實不合資格就是不合資格
來這裡發洩情緒有用嗎

也希望後來的人別理會或回應
以免讓有心人士把這棟樓弄倒了

soda1011 wrote:
台北市佔地為王的那些老房東老吸血鬼...(恕刪)


哇.....真有品

soda1011 wrote:
怎麼這麼多網友這麼沒...(恕刪)


有房總比沒房好,何必把大家都說得這麼酸,你的父母要自己住.

我們還只能跟父母住咧.到底是誰自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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