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真想要說缺失,應該是說建商很爛吧~~~所以要盡力取得一些住戶權益的增設事項及確保好的公設品質才進行點交~
至於溝通方面,我以為可改善的溝通如:
1. 委員可能在任何方面都做過努力,包括對建商的回饋增設,但住戶大都不知 ,因為會議記錄內容未提及跟建商溝通的次數且很多決議事項的原因皆沒清楚說明,因大部份住戶都忙錄或不喜歡參與會議,若可清楚說明應該可有效減少爭議才是
2. 對建商的會議上,委員可在會前1小時跟住戶討論這次想跟建商問的問題先行溝通並達共識而後炮口對建商 ,這才是 1+1等於2
COLD338 wrote:
請問板上鄰居,使用...(恕刪)
我的方向,盡其在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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