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C4225 wrote:
向總統府申訴都已經這麼久了,生才建案的圍墻還沒拆掉
>>>>> 結果......
人家沒有不合法好嗎!(恕刪)
原來縣政府都認定是違建,還可以凹說沒有不合法,台灣人的法律素養真的有必要好好提升一番...
縣政府只是缺錢暫時沒辦法拆,不是不拆就代表合法好嗎?我看我最近有空要問問看縣政府,到底有沒有發函給建商以及管委會,如果管委會明知道是自己房子圍牆是違建,卻還不自行拆除,甚至上網硬凹沒有違法,那就是無恥了...
愛護北大環境,期待北大能有一條真正林蔭大道的人,是不是又該上網打開縣長信箱,好好寫一封陳情信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