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各位幫幫忙我114/9/7去看預售屋,銷售人員說喜歡可以先付10萬訂金保留房型,正式簽約前不想買的話可以退還訂金於是我轉了現金10萬,簽單如下圖:約定簽約日期是 114/9/14,且下方備註有說明:如訂購戶逾期未來簽約時,所付定金 "無息" 退還…但一般審閱期是5天,我現在不想買了,所以9/8就傳line給銷售人員說我要退訂金,銷售人員說可以,但還是請我114/9/14再去談談看可以是這樣就超過5天了,而且訂單的 用詞是 「定金 」 而不是 「訂金」會不會到時候就不給我退了?
可以退不然你申訴到消保官那邊去, 查明屬實, 他們不但要退, 還要被罰款, 而且數字比你10萬多的多.除非是業務私收10萬然後隨便亂弄單據給你, 他跑路, 才有可能, 可能呀! 公司不負責跟你打嘴砲, 不過業務員只要經過確認, 收你的訂金在他任職其間, 那公司都是要對職業行為負責的, 只是時間比較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