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dcb0 wrote:新聞說這案有信託,...(恕刪) 信託還是有分別的,這案是哪種我是不知,但前幾年就有個中和的青字建案因建商倒了,信託剩的錢都被債權銀行先要走了,因為那案是簽 不動產開發信託。大原則 價金返還最安全但很少有這種合;價金信託也不錯至少不容易隨便列個名目就把錢轉走;不動產開發信託可以讓建商依各階段進度充分運用資金,但也是最複雜的有機會巧立名目動支經費,出事時建商找的融資銀行也會來搶分這筆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