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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文

nana730323 wrote:
純分享文~跟信X房屋(恕刪)


如果租客不要報稅,也不要遷戶籍進去,應該還是可以用自用住宅重購退稅
哇,一個註冊短短幾個月不到的帳號

發文只有一篇

就是毫無證據的黑信X喔

你起碼截個圖吧 不然誰知道真的假的
有時遇到海蟑螂趕都趕不走,要是房仲業者刻意隱瞞房屋還有租約,那就真的有夠倒楣
刪文
刪文
租約的租期長於五年,必須經過公證,才有買賣不破租賃原則的適用,原房客才可以對新屋主主張承租的權利。
你當下應該拒絕簽約的....
這感覺比較像是那個仲介的問題
沒有講清楚或是程序上有所隱瞞
一句要告就去告!麻煩的都是消費者,這種房仲最後撇得一乾二淨,反正錢已經進了口袋
nana730323 wrote:
信x房屋買房經驗!

純分享文~
信x房屋看屋看了一陣子了,房買到了,買到了總價的9.2折看是也許沒有很便宜….但也是自己要住的就算了吧。
但後面的狀況來了….
原本在看屋時,因原屋主有承租方,不動產說明書上也寫者「未公證之不定期租約」,所以仲介告知租方可以隨時可搬遷!
但簽約當天突然由賣方房仲蹦出了一個短期租賃合約(事先完全不知情,也不知道原來有短租合約在,連日期都不知道),仲介當天改口說買賣不破租賃,叫我們必須承接承租方的約,叫我們先交屋後還必須接收這份短租合約並告知法律是這樣必須接受的),也說將過年了讓人家年後搬遷,基於賣方想要年前拿到錢不願意等租約完畢後才交屋,也就是變成我們要先交屋後再續租給原租客兩個月的時間,而看在同理心讓租客有緩衝時間,我們也接受了。
但是後來我才發現先買後賣房可以抵稅!!!而且是我自己上網查才知道先買後賣可以退稅,但條件就是不能有租賃情形…..傻眼!!我續租了原租方兩個月讓他好搬遷…這樣我不就不能退稅了嗎!!!
心想為什麼當時房仲代書都沒說明先買後賣可以抵稅,他們卻一心只想要快點成交結案,完全不知情況下我傻到簽了名。為什麼他們是專業人員為什麼不告訴我原來可以抵稅,而我的權利義務就這樣沒了!!
最後打去客服請求協助時,客服竟說,「當時你也簽名了就代表你已經畫押了,反正簽了名的你也站不住腳,想告就去告阿!!!」的斷我電話!!
希望這邊之後有去信x房屋買房時要多留意這點,真的覺得他們有夠過分的!

nana730323 wrote:
我沒有刻意黑好嗎!我只是把經驗分享,希望不要再有一個人跟我一樣了!要是你自己遇到你一定也會不爽吧!

既然你有憑有據
也沒有刻意要黑
那為何不敢 "正名" 啊 !?

延伸閱讀:
推廣正名運動和禁止不當影射的稱呼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1&t=191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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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pdate

一開始發文還不敢正名

"信X" 來 "信X" 去的

直到被01鎖文知道痛了,這才正名為 "信義房屋" 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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