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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憾買到漏水屋

各位版大好:
今年中購買人生第一間房
20年老屋,目前尚未入住

因為前陣子連日大雨
發現屋子對外牆出現漏水
廁所外天花板出現水痕
(疑似樓上廁所漏下來)
(房仲有試著與樓上屋主協調,但樓上屋主表明不想處理)

因為屋子有重新粉刷過
陸續看了三次屋 並無發現漏水情形

契約中 房屋有無漏水情形 前屋主勾 否

想問問版大
像這種問題是不是構成重大瑕疵
可要求前屋主買回嗎?
該走法律訴訟?

希望有經驗版大能分享一下🙏
下一步該怎麼走 困擾
2020-06-23 1:11 發佈
案例很多,版友提供的處理方法及經驗也很多,善用搜尋功能蒐集解決之道。
之前我賣房 賣掉後第二周碰到颱風
仲介打給我說我賣的房子漏水 要我負責
我很驚訝怎會漏水 後來發現因為隔壁樓頂蓋違建 隨意打洞 造成我房子漏水
我當下跟新屋主說 叫他找隔壁
新屋主決定針對我 最後提告
我協商 賠了快15萬 (含一兩萬的律師費)
我不知道進法院會怎樣 但是我不喜歡一直要出庭的感覺 所以協商賠錢

提供你參考
cll2005 wrote:
之前我賣房 賣掉後...(恕刪)


如果賣房子透過房仲,房仲自己不好好核實屋況;爽拿服務費又射後不理。如果是我,我一定會請房仲出面去跟買方或者隔壁溝通。
屋主交屋後五年內有瑕疵擔保責任,發現後半年內提出,現況說明書有時候長期好天氣,也看不出來有漏水,仲介也看不出來,但正常會問屋主後仲介再檢查屋況,現況說明書是針對屋主的,所以不動產說明書會請屋主審閱後沒問題簽名
如果仲介是直營店可以請直營店法務出來協調,若一般加盟店大部分就叫你自己跟屋主提告
樓上漏樓下,找師傅去查漏,再來歸屬責任,樓上漏樓下就是樓上對樓下負責,前屋主要對你負責,仲介協助處理,都沒人處理直接蒐集證據找律師告前屋主
邱 仁 wrote: .. 屋主五年內有瑕疵擔保責任.(恕刪)

這位大大
民法的物之瑕疵擔保責任
你似乎有點誤解⋯⋯
交屋至今快兩個月了
一直等不到房仲動作
只是一直告知我有找抓漏師傅過去查看

交屋前房仲有協調樓上屋主廁所重新做防水
也口頭答應了
原本我有想請房仲和樓上屋主白紙黑字寫清楚
但房仲則表示他們很有誠意..要人家寫那感覺不太好
最後我們也妥協

但交屋後 房仲則告知樓上屋主近期工作不穩定
婉拒了廁所防水修繕工程

讓我懷疑是不是房仲自導自演想趕快交屋

請問這樣我該去哪裡尋求協助呢?鄉公所調解?消保會?

🙏謝謝版大回覆
jolisa25 wrote:
這位大大民法的物之瑕(恕刪)


我沒有完整打出來 概述而已
請教誤解的地方
邱 仁 wrote:
.屋主交屋後五年內有瑕疵擔保責任(恕刪)

沒這回事.請找出來.法律的哪個法條
點它:民法365條全文
A.房屋有漏水.買方通知賣方(解約/減價).
..通知解約權/減價權.半年內不行使消滅.
B.交屋後.買方沒有通知賣方房屋有漏水
..這個解約權/減價權.交屋超過五年消滅
C.通知後.如賣方不接受解約/或減價.
.買方需在書面通知減價的半年內提告
.雙方交由法院判決誰承擔漏水修繕費
.買方半年內不提告.視同買方接受漏水
D.提告要勝訴需舉證.第三方證書如公會
.詳情見 https://reurl.cc/k0oREK
.漏水.是因對方建築裝修施工不當造成
.或漏水.不是我方裝潢裝修施工所造成
.
退休老人 wrote:
版主.https:/(恕刪)

何謂’’瑕疵擔保’’責任?
所謂瑕疵擔保,係指買賣契約交易過程中,出賣人應負的瑕疵擔保責任,分為「權利瑕疵擔保」與「物之瑕疵擔保」。
(一)權利的瑕疵:即指標的物受第三人限制或主張權利。
例如第三人主張有物的所有權;土地部份被限制使用。
※出賣人未善盡此義務時,買受人可依債務不履行規定,請求解除契約、違約金或損害賠償等。
(二)物之瑕疵:即指標的物有效能或價值減少之瑕疵。
例如,標的物漏水;標的物為海砂屋。
※出賣人應擔保物交付買受人時,無滅失或減少其價值之瑕疵,亦無滅失或減少通常效用,或契約預定之效用。但減少程度無關重要者,不得認為瑕疵。買賣契約中,出賣人應負瑕疵擔保責任。(民法§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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