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時 我們這區下了一場暴雨 下這場與之前 我們社區就有點淹水的紀錄
當時找都找不到原因 而在2019年我們社區經過許多委員的努力 向公所爭取整修外面排水溝
過了半年及颱風季的時間 社區已不再淹水 因此我們社區都一致認為是外面排水溝的問題
因為我2017年社區地下室淹水時車子有泡水 有申請過一次國賠 理由也是社區外排水溝問題導致的
不過當時是自己猜測沒有任何證據 所以等待了半年國賠被拒絕 而2019年我們經過許多努力
確認是社區外的排水溝問題也有了相關的證據 想請問如果這次再申請一 次國賠的話
有沒有機會可以申請成功呢? 會不會經過兩年多了有時效性的問題呢?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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