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心認為好的建商會替住戶把關
也會用心做好該做的事
不良建商 不是不報 時候未到而已啊
賺黑心錢的 遲早要還的
comesw7512 wrote:
我也是住蘆洲新社區...(恕刪)
個人所知如下.請自己查證.謝謝.
法規:住戶所有權人過半.才可設管委會
管委會成立前,管理費商代付.資金來源.
來源1..住戶預繳半年或1年管理費
來源2..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8條
::社區管理費
..按工程造價一定比例或金額提列
..建商向主管機關申請,公共基金支付
無管委會.管理費支出>收入時.怎麼辦?
狀況1:口袋淺的建商.實報實銷.
..建商售屋不順.拖延數年.才成立管委會
..交接時.管理費用罄.公共基金大額減少
..看管委會與建商怎麼協調談判.
..提告求償補貼差額..或者社區認列費用.
狀況2:口袋深的好建商.理虧吸收差額
..為了售屋.需擺門面.保全.亮麗.乾淨.
..終日開公電.開大燈開冷氣.夜霓虹燈.
..多聘清潔員.不斷整頓社區公設/環境.
..多聘警衛.展現社區優質管理.嚴密保全
..多聘公關.展現社區優質服務.如飯店
.....這些都不是住戶需要的額外支出.
狀況3:為了順利售屋.廠商低報管理費.
..管理費1坪60.70.80..100.都是預估價
..實際管理費超出預估值.管理費就短缺
管委會成立.管理費支出>收入.怎麼辦
..管委會點交後.額外支出/員工就撤離
..怎麼用公電.幾度開冷氣.幾人掃環境.
..幾個警衛.花園游泳池維護/或者放棄.
..一切由管委會與區權大自己解決.
方案1:區權大開會.投票議決.調漲管理費.
方案2:管委會節流.刪減不需要的支出.
..管理費不足..1(開源調漲)..2(節流).
..像我現在住的大樓.18F共70戶.
..住9年就已經調漲3次的管理費了
..所以.基地小戶數少的大樓...別碰
..永遠.入不敷出.不斷調漲管理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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