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劣建商還我們錢
剛剛爆料看到的, 感覺挺慘的!! 一次買了六戶!!一坪開價38~42萬元買淡海新市鎮, 就算沒違建這價錢應該要套很久~~
原文如下:
惡劣建商還我們錢吧!
我們一群朋友於102年9月購買淡水看海指標建案一X原於去年既將交屋我們也支付30%房屋款項,當初購買時銷售小姐告知頂樓將比照新加玻金沙酒店頂樓,有美麗海景可看,一邊泡湯一邊看夕陽,將是人生最大的享受,建商設計四種不同湯屋,將來可以跟家人朋友享受泡湯樂趣,頂樓會做空中花園,所有住戶皆可在頂樓享受度假氛圍,就算沒有買到海景戶也可到頂樓看海看夕陽,因此我們被銷售小姐打動,我們這群朋友購買6戶,當時開價38到42萬就連沒看海景一坪也要35萬,主要是頂樓設施打動我們,所以這麼高的價格我們也是買了,沒想到去年底建商通知對保,我們才發現頂樓是大違建,有上述拆除大隊的函及工務局回函,我們要求建商解約,建商不理於是我們與建商訴訟當中,建商已寄解約函要扣15%解約金,我們要求建商把多繳15%的金額退還建商卻拒絕,於是我們就被扣30%,建商律師放話說等打完官司後再還錢更過份的說要打完三審,買賣房屋任何一方違約最多扣15%違約金,可憐的我們竟然被扣30%違約金,誰來幫幫我們要回多付15%,明明訴訟只要打15%違約金我們卻要打30%違約金,真是凄慘啊誰來救救我們,花了那麼多的錢卻買來了一個隨時會被拆的大違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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