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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廈總幹事,6年侵佔超過300萬,主委監委財委要負什麼責任呢?

大廈總幹事,6年侵佔超過300萬,主委監委財委要負什麼責任呢?

前兩天去一住宅大廈社區找朋友,一進電梯,就看到電梯佈告欄貼著「要不要一併告歷年管委會主委、監委、財委」的意見調查表,因為好奇一問之下,才知道朋友住的社區幾年前,保全公司派了一位沒有證照的女性擔任總幹事,這位女性總幹事「極為認真」,深獲社區住戶的肯定,一幹長達6年,在她積極「改革」下,例如5、6年前就全社區大手筆全部更換led燈管,造成該社區大廈經常入不敷出,還必須解除定存支應。

後來一位新搬來具有會計專長的住戶,對於社區財務狀況深感狐疑,利用專業要求查帳,該女性總幹事東推西躲,最後在東窗事發前,趕快稱病離職,就此人間蒸發,結果一查知下,不得了,由於帳冊不齊,僅就能找到的帳本,請專業會計師事務所核查,結果至少虧空、侵佔超過300萬以上(好像就現有帳冊是316萬),挖賽,這位女性總幹事,等於每年給自己加上了近53萬元的津貼。

朋友說他們的社區大家對出任管委會意願都不高,因此經常就是那幾位「特別特別特別熱心」的住戶換來換去做,沒做到的還會.......當然也有只做一任的。出事後,保全公司只願負擔始終沒照的女總幹事,最後一年侵佔的金額,其餘不願意,大家只好對簿公堂。

現在他們社區的律師建議,由於總幹事的支出、財報等,都需經管委會主委、監委、財委同意與簽名,為了讓法官心證較佳,以便告贏保全公司,建請或可考慮一併對污錢總幹事6年任職期間的主委、監委、財委提告,很好奇,想請問各位這些主委、監委、財委會要負什麼責任呢?


2018.02.05 補充:
3年前的老文章,竟然現在有人突然回應了,哈哈,昨晚特地問了朋友:
1.案子已在2016年底和解了。
2.在法官、兩造律師訴諸法理調停下,社區與保全公司以100萬達成和解,扣掉20萬律師費,社區實拿80萬左右。
3.案子一爆發時,保全公司本來提案120萬和解,當時主戰派聲浪高漲,反對,決定聘律師提告。
4.案子爆發後,長期擔任管委會主要幹部的若干萬年委員--當的時間長到連名字全家大小都能背起來,突然都不見了,好幾年下來,在社區再也沒遇見過,包括同棟大樓的。
2015-02-08 3:37 發佈
FrancoFF wrote:
大廈總幹事,6年侵佔...(恕刪)


大樓感覺好複雜啊~~~~

但是現在透天年輕人又買不起
FrancoFF wrote:大廈總幹事,6年侵佔超過300萬,主委監...(恕刪)

總幹事6年 沒法自己污$,
任何出帳都需要單據 +主委監委財委蓋章,6年都沒發現,有嫌疑共犯集團
這很複雜要看管委會的成員是否有沒有吃到錢

管委會的成員有吃到錢 當然就是背信/詐欺這些罪一起來 這是刑法

管委會的成員沒有吃到錢 僅能就其業務管轄是否有疏失來追究 這是民法


但要告就要看證據在哪裡? 當初是用甚麼方式讓管委會與區大(解定存)同意來花這些錢

如果這位"總幹事"用了許多欺瞞的方法 那管委會的成員或許也是"受害者"

現任的社區管委會去告以前的管委會成員 那只是讓許多鄰居間的怨仇更進一步而已

官司沒打完 許多住戶家裡有違建跟陽台外推就倒楣了 那天接獲線報家裡販毒 等等

被告的住戶若覺得心有不甘變成正義魔人也不一定 這類的事還需衡量衡量

大家把當年到管委會幫忙的住戶都告或許出了一口氣 但支持告人的願意下海來玩嗎?


坦白講 法律對這類的侵占與詐欺很無力 即使總幹事抓到了法院判個幾個月得易科罰金

這是許多社區的判例 這個總幹事應該沒有財產給扣了 換個名字又在外面做總幹事

基本上這類的事情 物業公司都有員工誠實險 理論上幾百萬應該沒有問題 問題在哪?

關鍵在於--當然賠越少越好 要不然下一年度會漲保險費 炮口要指向哪裡請好好取捨
大家喜歡住大樓。。能怎麼辦。。。。
遇到糾紛待解決的事情遠比透天多。。。
我就奇怪台北那麼多鴿舍怎麼沒有想像中的糾紛多。。。。
我信任他們的肚量較好還是怎麼樣。。
FrancoFF wrote:
朋友說他們的社區大家對出任管委會意願都不高...(恕刪)

個人淺見這才是病根之所在吧!
自己都不關心自己的社區,如何期待別人來為社區負責呢?!
簽名的要負責,不簽名的不用負責,以後找得到人簽名嗎?
享受住大樓的各項便利措施,有給委員們甚麼什麼回報過嗎?
出了事情,難道住戶都沒有責任嗎?
其實,只要多一點人來為當社區的委員就不容易發生類似的事情了!
美人魚日記:用新知寫日記

FrancoFF wrote:
大廈總幹事,6年侵佔...(恕刪)


只要有蓋章簽名就糗了~準備上法院跟賠錢吧

只要戶數多的這種問題會很多

你的社區也不是唯一


甚至有黑道背景積極介入管委會的


有錢的地方就會有汙垢





FrancoFF wrote:
大廈總幹事,6年侵佔超過300萬,主委監委財委要負什麼責任呢?前兩天去一住宅大廈社區找朋友,一進電梯,就看到電梯佈告欄貼著「要不要一併告歷年管委會主委、監委、財委」的意見調查表,因為好奇一問之下,才知道朋友住的社區幾年前,保全公司派了一位沒有證照的女性擔任總幹事,這位女性總幹事「極為認真」,深獲社區住戶的肯定,一幹長達6年,在她積極「改革」下,例如5、6年前就全社區大手筆全部更換led燈管,造成該社區大廈經常入不敷出,還必須解除定存支應。後來一位新搬來具有會計專長的住戶,對於社區財務狀況深感狐疑,利用專業要求查帳,該女性總幹事東推西躲,最後在東窗事發前,趕快稱病離職,就此人間蒸發,結果一查知下,不得了,由於帳冊不齊,僅就能找到的帳本,請專業會計師事務所核查,結果至少虧空、侵佔超過300萬以上(好像就現有帳冊是316萬),挖賽,這位女性總幹事,等於每年給自己加上了近53萬元的津貼。朋友說他們的社區大家對出任管委會意願都不高,因此經常就是那幾位「特別特別特別熱心」的住戶換來換去做,沒做到的還會.......當然也有只做一任的。出事後,保全公司只願負擔始終沒照的女總幹事,最後一年侵佔的金額,其餘不願意,大家只好對簿公堂。現在他們社區的律師建議,由於總幹事的支出、財報等,都需經管委會主委、監委、財委同意與簽名,為了讓法官心證較佳,以便告贏保全公司,建請或可考慮一併對污錢總幹事6年任職期間的主委、監委、財委提告,很好奇,想請問各位這些主委、監委、財委會要負什麼責任呢?


大概就是監管不力,
如果管委會委員也有拿錢(被總幹事供出來),委員們可能會被刑事起訴,
如果管委會委員沒有拿錢,管委會委員可能有要付出民事連帶賠償責任,

管委會的委員一般是自己想選,
取得其他住戶的支持才選上的,

歷任管委有沒有問題,
我是支持告上法院,上法院講明白吧 !
人生就該好好的玩 !
是區權大自斷手腳失職.才造成貪污
區權大要(票決成規約).大樓管理才會好.
.
*******************
大廈總幹事/保全
..由管委會監管.總幹事保全執行勤務
..管委會喜歡他就續聘.不爽他就換人
..總幹事保全貪污.當然管委會要負責
..叫管委會負責.當然就是區權大賠錢
不論你住哪棟大樓.舊習就成慣例.
..專用/共用.住戶怎麼擺雜物.我的自由.
..你找管委會保全.抱怨公設髒亂沒有用.
..管委會保全.無權擅自丟棄住戶的雜物.
..或直接嗆聲.有膽來告我.大家法庭見.
大樓管理靠:管委會素質/職權/法條?
每年票選新委員.大樓管理1字可形容-亂

..有委員當好人.混到明年就換人解決
..或委員懂法條.當壞人得罪違法住戶
..或委員無限擴權.圖利自己少數住戶
..別忘了.委員是每年票選住戶新任.
..別忘了.委員是無薪制.任期是一年.
..老人主婦地主投資客企業主受薪族
..每年票選新委員.大樓管理素質難測
.
大樓要創新改變.需有區權大的授權.
大樓管理靠:(區權大)(票決)(新規約).

..任何創新改變.都有既得利益者反對
..改變需在區權大提案.討論投票表決
..重大提案.會經過漫長激烈辯論爭吵.
..正反雙方.提法條講利弊.爭取支持票
..如區權大.票決反對.就維持現狀不變.
..票決通過.成法規.管委會保全就照辦.
..違規者不服提告.區權大-聘律師迎戰.
..懂嗎...決策靠(區權大)(票決)(新規約).
..管委會/物業總幹事保全...執行勤務
..區權大盡職.這棟大樓的管理就很好
.
大樓管理靠:(區權大)(票決)(新規約).
請提案票決.設定(停車場/車位)新規約

..車位不得停放機車/腳踏車/它項雜物.
..違規者.處罰款每日xx元.或鎖具上鎖
..停車場.不得擺放私人雜物.違規丟棄

.
不服規約.請在區權大會.提案討論票決
..區權大票決.修改規約.如你所願-續住
..區權大票決.維持規約.你就-售屋搬走
別提告.當事人間請求撤銷規約等事件
法律訴訟判決.勝敗是看區權大的規約

.看下列法院判決書.不守社區規約後果
.住戶敗訴:車位停放機車.違反規約-上鎖.
.住戶敗訴:車位停放機車.違反規約-罰款.
如果你住過管理很好的大樓
..住戶違規.委員你放立牌或貼警語
..你的好心會變成社區公敵.人人罵
..今天(甲)違規.你好心不罰.放牌警告.
..周遭的住戶.(已丙)發現.質疑管委會
..下周(丁)違規.屢勸不聽.你開罰上鎖
..丁放話.XX委員保全.收受賄賂圖利甲
..別的住戶已丙馬上附議.委員有問題
懂嗎....(區權大)(票決)(新規約)....
..委員依規約執行勤務.誰違規立刻上鎖
..住戶將私人物品放在停車場.立刻丟棄
..委員保全不執行勤務.就是找自己麻煩
.
*****************************
票決增訂規約越多.必是優質大樓社區.
看看高檔社區豪宅.數不完的管理規約.

例如...
請提案票決.設定(區權大票數)新規約
區權大會議之開會.出席票過半.過關開會
區權大會議之決議.決議票過半.過關同意

..詳情見 https://reurl.cc/R1VYxg
..缺此規約.決議反對者就拿31條來抵制.
..聲稱:區權大會議之開會無效.決議無效.
..因為有心人故意立此法31條護權益.
區權大會議.出席票?/決議票?
你要用第31條通過.或用第32條否決.

法規: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31條:區權大:出席票過2/3.決議票過3/4.
...不能讓區權大輕易開會票決新規約
28條:住戶過半數.1/2.就可成立管委會
57條:管委會成立後7日內辦理公設移交
...點交公設.不需區權大參與審核票決.
立法院會議.出席票過1/3.決議票過1/2.
地方市議會.出席票過1/2.決議票過1/2.
31條:區權大:出席票過2/3.決議票過3/4.
32條:區權大:出席票過1/2.決議票過1/2.
區權大比立法院更偉大?.不.只要求公平.
.
請提案票決.設定(公共基金專戶)新規約
優質社區設(管理基金)n(公共基金專戶).
(專戶)刑事侵占罪...(定存)民事貪污罪.

https://reurl.cc/N6g59m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8條::
A.公共基金:區權大票決是否要設(專戶).
B.專戶運用.依(區權大會議之決議)為之.
C.管委會違規動用專戶.刑事公務侵占罪.
..此專戶帳號.銀行需提報主管機關登記
..專戶非定存.不得隨便撤銷或轉存它行
..領錢.提款單+區權大票決支付會議紀錄
D.優質財報.管理基金n公共基金專戶
..公共基金.專戶帳號...存入大筆資金
..管理基金.分存在不同銀行.活儲
.
請提案票決.設定(月繳管理費)新規約
..管理費之調降或調高.需經區權大票決
..月繳管理費.住戶依指定帳號自動扣繳
..住戶不得現金給保全委員代收.防貪污
.
請提案票決.設定(財務月報表)新規約
..社區月報表.張貼於電梯/大廳公告欄
..供所有住戶閱覽.社區收支財務狀況
.
請提案票決.設定(停車場/車位)新規約
..車位不得停放機車/腳踏車/它項雜物.
..違規者.處罰款每日xx元.或鎖具上鎖
..停車場.不得擺放私人雜物.違規丟棄
.
請提案票決.設定(違規住戶提告)新規約
..管委會/保全.依大樓規約.執行勤務.
..違規住戶不服提告.區權大票決通過.
..管委會可自(專戶)撥款.聘律師迎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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