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和鋒霖御璽預售屋延遲交屋

買了中和鋒霖御璽預售屋,合約書有寫於使用執照出來後6個月須完成交屋,否則賠款房地價款萬分之五
但截至目前為止還未交屋已經2個多月.

就在最近收到建商發出的"聲明函"大致如下:
由於買方承購時已知此為都更案,本都更案因主管機關(新北市政府都更處,地政局...)各單位審核(都更案約使用執照取得後6-10個月內完成),因審核延宕,已造成未能照契約中的使用執照取得後6個月內過戶給買方,以上情形非可歸責於賣方之責任...預定交屋會到6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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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我們的疑惑以及懇請各位提供寶貴建議)

也就是說延遲交屋差不多3個半月,而且不賠延遲金(因為政府機關審核延宕??)...想請問這是合理的嗎??

我們覺得非常不合理
1.這跟是不是都更案有何關係?
合約上面並沒有任何有關"都更案"的其他特別條款,就是單純的預售屋合約啊
而且不管是不是都更案,相關文件送審時程安排因該是建商自己要了解流程並掌控的吧?
2.建商寫的(都更案約使用執照取得後6-10個月內完成)是建商說了算嗎??
那為何使用執照拖到那們晚才拿到呢?

不知各位有何好建議? 感謝大家的意見



2014-04-25 1:14 發佈
文章關鍵字 預售屋 交屋
請問版上有同社區的大大嗎?
敝人目前打算請律師代表向建商求償,
萬分之五可以買不少家電了,
也可以稍微補償一下延遲這6個月的房租。
謝謝。
應該可以先跟建商確認,堅定表達請他們照合約走

除了交屋時間外, 也可確認使用執照取得時間是否也有延期

有打電話跟建商堅定表達過,他們就只照著聲明函照本陳述,使用執照取得時間也是延期.我們下周會先寄出存證信函給他們,盡力維護自己的權利
建議版大可聯合所有購買戶集體跟建商求償.
小弟有朋友成功向遲延交屋的建商求償15萬.
時機歹歹,對新屋家電不無小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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