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聽房仲說,新北市的違建,不管是頂樓加蓋還是防火巷增建
不論年份,有人檢舉就要拆..隨報即拆,
可是我記得不是幾年以上的違建是不必拆的嗎?
還是說..有新規定??
一、新違建:指民國84年1月1日以後新產生之違建。
二、既存違建:指民國53年1月1日至民國83年12月31日已存在之違建。
三、舊有違建:指民國52年12月31日以前已存在之違建。
且既存違建也有被法院判拆的案例,但這部分與市府拆除大隊無關,而是特定相關人等提起訴訟.
新北市規定與台北市不同,但有將違建處理順序分四類
一、A類,隨報隨拆
二、B類,政策性案件
三、C類,影響公共安全
四、D類,一般性案件(一樣是先列管)
詳細內容可以google一下"台北縣違建章建築拆除優先次序表".
不過個人覺得目前在台北市一般人比較不敢再新建違建,但新北市的違建情況似乎蓋的遠比拆的還快還多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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