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社區花了快千萬蓋了大門及圍籬
但這個月公告說是違建需要拆除
沒有查一下能不能蓋就貿然施工
這算是管委會的疏失嗎?
能叫管委會負責嗎?
畢竟花了全部住戶那麼多錢

chih0106 wrote:
不知道是否貴社區有開放性空間?
若是將開放性空間私自圍籬起來就是違法的,所以蓋圍牆、大門本身就是不合法,要與法律挑戰。
為何被拆?這有可能被人檢舉?
若無人檢舉的情形之下,政府機關或許不知道貴社區砌圍牆、蓋大門。
管委會是否有責任?管委會也是住戶選出,管委會代住戶決行,管委會有沒有責任?應該是沒有。
只是當時為何不考慮周詳,貿然施工?
Apple Sour wrote:
這種事應該是有經過社區住戶投票決定的.
應該無法只怪管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