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報公司:喬XX不動產仲介有限公司
爭議所在:業主未給買家三天審閱期,且哄抬價格
1. 7/1 無告知消費者三天審閱期且無確實提醒消費者!!
2. 7/1 業者帶我們去看房子, 且誘導我們寫下400萬的買價,
我們當初有提出要350萬購買, 但她卻一直說屋主之前380萬都不賣...等話~
但事後去查證發現實際賣價1坪約27-28萬, 非業者所引導之價格1坪30~34萬!!
PS. 錄音內(05:29)有提到說~我們說350萬~但她說沒法賣~他自己也回對!!
3. 7/2 消費者後續發現業主問題, 要求退還斡旋金二萬元整,
業主告知斡旋金全部都給買家, 無法退還!!
4. 7/2 再次當面與業主協調, 業主告知審閱期是沒簽名才算是,
那為何當初一直要我們拿出斡旋金並無告知審閱期??
5. 7/2 業者告知會退還斡旋金1萬, 退還這1萬至7/3後才會退,
而剩下一萬會再與賣家協調, 但卻無法保證何時可以取回!!
在錄音中還威脅說~若去消保會申訴~就連1萬都不退~
PS. 7/2一開始她說斡旋金二萬都在屋主那,
7/2正面交涉時卻反口說斡旋金一半在他那~一半在屋主那~
6. 7/4 業務員謝XX 退還斡旋金15000, 另外5000堅持不退還~
還與屋主串供~堅持不讓我們與屋主周旋~
目前, 直至今日 7/11尚未收到任何妥善處理的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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