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報不法房仲業者

舉報公司:喬XX不動產仲介有限公司
爭議所在:業主未給買家三天審閱期,且哄抬價格

1. 7/1 無告知消費者三天審閱期且無確實提醒消費者!!

2. 7/1 業者帶我們去看房子, 且誘導我們寫下400萬的買價,
我們當初有提出要350萬購買, 但她卻一直說屋主之前380萬都不賣...等話~
但事後去查證發現實際賣價1坪約27-28萬, 非業者所引導之價格1坪30~34萬!!
PS. 錄音內(05:29)有提到說~我們說350萬~但她說沒法賣~他自己也回對!!

3. 7/2 消費者後續發現業主問題, 要求退還斡旋金二萬元整,
業主告知斡旋金全部都給買家, 無法退還!!

4. 7/2 再次當面與業主協調, 業主告知審閱期是沒簽名才算是,
那為何當初一直要我們拿出斡旋金並無告知審閱期??

5. 7/2 業者告知會退還斡旋金1萬, 退還這1萬至7/3後才會退,
而剩下一萬會再與賣家協調, 但卻無法保證何時可以取回!!
在錄音中還威脅說~若去消保會申訴~就連1萬都不退~
PS. 7/2一開始她說斡旋金二萬都在屋主那,
7/2正面交涉時卻反口說斡旋金一半在他那~一半在屋主那~

6. 7/4 業務員謝XX 退還斡旋金15000, 另外5000堅持不退還~
還與屋主串供~堅持不讓我們與屋主周旋~
目前, 直至今日 7/11尚未收到任何妥善處理的訊息~
2012-07-12 0:21 發佈
文章關鍵字 房仲業者
這款的仲介比比皆是,房地產之所以亂,就是這些人阿,政府打房之前應先打這些烏龜~
文內容的角色形容好多阿

業者。消費者。業主。屋主。她。他。我們。買家。賣家。業務員

霧煞煞@@!

另文內容提及
業主告知斡旋金全部都給買家, 無法退還!!
斡旋金是賣家給的嗎?
應該是筆誤吧.
重點是作者遇到了不善良的房仲業務, 要所有找房仲買屋的人要小心...

房仲的確會這樣拉價錢, 這中間有真有假, 真的需要靠有經驗的人才會知道房仲業務在玩什麼把戲.
而這種謊又無法可管. 所以消費者只能靠自己的智慧去判斷了.
建議版主正名
不然如果被該牌的房仲看到檢舉給版妹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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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
推廣正名運動和禁止不當影射的稱呼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1&t=191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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