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房地產信託的好處

最近常看到政付官員推資房產的新聞
其中以劉部長的買房功力更是印象深刻
新聞裡也有提到劉部長將不動產信託
這個我就不了解
想請教各位大大,何謂不動產信託,有什麼好處
信託後要如何解除
在此先感謝啦
2012-05-11 13:20 發佈
"委託人交付受託人管理的信託財產基本上屬獨立財產,不得查封扣押."

參考網址:
http://tw.myblog.yahoo.com/dhy789/article?mid=983

房產那麼多, 可能是在怕什麼吧?

有沒有更了解相關法條的大大可以幫忙分析一下?

mike0407 wrote:
最近常看到政付官員推...(恕刪)


不動產信託的好處:
是沒有人可以查得到,所以若她不承認,是沒有人知道。
信託是可隨時變更受益人,又不影響產權。
像很多有錢人名下都查不到房子,卻很多房子可以住。

信託是要付費的,所以可以隨時解約,因為解約也要手續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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