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內容: 親愛的市民朋友您好: 您於100年8月21日致本市市長信箱之電子郵件,市長非常重視,已交下由本府交通局處理,處理情形說明如下: 有關您反映本市三重區集賢路與進安街口增設行人穿越道及號誌案,查前述位址距重陽橋下橋處過近,依橋體縱坡度、行車速限、減速長度及現況交通量等相關要件綜合考量,於該處開設行人通行缺口實有交通安全疑慮,經評估確不宜於該處開設缺口。 另您建議人行道拓寬及增設照明設施1節,查本府工務局現正辦理集賢路人行道改善規劃中,若您仍有其他意見或疑問,歡迎與本府工務局承辦同仁電話聯絡,本府將竭誠為您說明。 感謝您特地來信,如有其他需要改進之處,亦請您多多賜教。敬祝 健康愉快新北市政府交通局交通管制工程科沈礽穗本市境內1999、(02)29603456 分機 6872
說真的設號誌燈及行人穿越道,偶也感覺危險,也感謝市府同仁再一次的去堪查,也評估危險
而走那暗搜搜的路也很危險,這邊危險,那邊也危險,兩種都有危險
為何不蓋個人行陸橋(集賢路/進安街的交叉口),難道要讓危險一直存在這個區域
政績加分/安全加分,偶們很期待能看到朱市長任內所題的一座人行陸橋
xxx年xx月xx日朱立倫市長題(重陽第一陸橋)
今天再度投市長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