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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蓋肇禍 斜樓業主假扣押防脫產卸責 壓損公寓災民嘆:誰敢回去住

【羅凡勇、曾佳俊╱台北報導】台北縣板橋市日前發生新建大樓傾斜壓損舊公寓的意外,當時懷疑可能是鄰近下水道工程造成,不過前天工務局鑑定報告出爐,初步研判是新建大樓下方地質鬆軟,且頂樓加蓋違建,才導致負荷過重釀災。為防新建大樓業主脫產,使受災戶求償無門,縣政府決定對業主聲請假扣押。


鑑定出爐
板橋國光路一棟六層樓新建大樓,本月九日因地基下陷二十公分,傾斜壓損緊鄰舊公寓,造成五戶居民家中牆壁龜裂、門窗毀損無家可歸,當時大樓地主也是華江里里長的黃發達表示,意外應是一旁板橋市公發包施做的排水改善工程造成。
不過鑑定報告前天出爐,初步研判新大樓是禍因。工務局使用管理科代理科長康佑寧表示,據地質鑽探調查發現,大樓地層主要由回填土層、粘土層及砂土層組成,其中粘土層極軟弱,鑽孔後有地層空洞情形,高度懷疑意外與大樓違規擴建有關,不過詳細究責仍待土壤試驗結果、基礎承載力分析檢核後,才能確認。
工務局亦指出,目前共有五個受災戶被安置到附近旅館,預計住到今天,這段期間住宿費用未來會向大樓建商求償,另由於部分公寓經鑑定暫無危險性,住戶可選擇搬回居住。


「不知無家可歸多久」
不過受災戶不以為然,有人不滿說:「這樣的房子誰還敢回去住?現在不知要無家可歸多久?」
為防脫產導致受災住戶索賠無門,針對起造人、黃發達的兒子黃幸銘等兩人名下財產,縣政府將向法院聲請假扣押。
黃發達昨強烈不滿指出,早在上月意外發生前,下水道工程便已因打樁震動,造成附近公寓牆壁產生裂痕,他說:「我不服氣!會再上訴!」


房屋因鄰近施工受損措施
.將建築受損情況拍照存證
.與業者協商找政府認可單位鑑定
.依鑑定結果進行賠償協商
.若談判不成,應把握2年提告時效
.若屬公共工程損鄰,可申請國賠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政府終於有點GUTS了
2010-01-20 21:05 發佈
這次由縣政府提出假扣押....省了這些災民要去籌幾百萬的保證金(單純民事假扣押須提1/3被扣物價值為保證金) 果然要選舉了..從豆腐腦..變回政府腦了...

ps. 法律用詞上如有錯誤請其他專業人士指證..ex.民事假扣押是否真須1/3 or 更多..
受災戶應該有新房子住了! 只是早晚的問題.
這邊公佈不肖里長會違法嗎???
還蠻想讓"發達哥"擁有廣大的01迷捏!!



里  長 黃發達
服務地址 220板橋市民生路2段226巷17弄9號
服務專線 02-2252-8366、0910181833
傳真電話 02-8252-7399
經  歷 板橋市彰化同鄉會一、二屆理事長
不想聊天 wrote:
這邊公佈不肖里長會違...(恕刪)

除了不肖這個詞在法律上可能會有點麻煩外,其他的被公佈應該是沒怎麼問題.
那天到那災區附近買東西....當地的人說...那棟根本沒打"地基".....!!

就好像 , 北縣某棟大樓的地基+一樓已經蓋好但是荒廢在那六七年以上...接手的建設公司竟然用腐蝕六七年的鋼筋接著繼續蓋..還蓋超過二十層(實際幾層就不說了) ...買的都是不知情的外地客+知情的投資客(知道沒差,又不是自住)

出事的建物又不是往下水道工程那邊傾斜 + 下水道工程的連續壁也沒有"任何損傷" + 很白目的多蓋了兩層...這樣還在那邊叫說自己是無辜的..真是他XD的大垃圾.!
melbournebest wrote:
北縣某棟大樓的地基+一樓已經蓋好但是荒廢在那六七年以上.....(恕刪)




這個算拉皮屋吧

melbournebest wrote:
那天到那災區附近買東...(恕刪)


它真的沒打什麼地基,約一米半吧!!

lingiles wrote:
這個算拉皮屋...(恕刪)


它不是拉皮,那塊地在十年前左右,是一個公園!!
何來拉皮??
melbournebest wrote:
就好像 , 北縣某棟大樓的地基+一樓已經蓋好但是荒廢在那六七年以上...接手的建設公司竟然用腐蝕六七年的鋼筋接著繼續蓋..還蓋超過二十層(實際幾層就不說了) ...買的都是不知情的外地客+知情的投資客(知道沒差,又不是自住)...(恕刪)


這棟是不是在南雅夜市靠彬彬幼稚園附近那一棟
melbournebest wrote:
那天到那災區附近買東...(恕刪)

請問你講的是中/永和交界.愛摩兒旁邊那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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