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本人有一間台北市老公寓〈約50年老屋〉近期有公告在公辦都更說明會但因為住外縣市也沒注意到說明會時間錯過也沒有熟悉的老鄰居問了〈老鄰居十年前都搬搬光〉其他棟又不熟後來爬很多文關於都更後的地價稅、房屋稅增多的問題我才想到在六年前我老早就遷出台北老公寓然後遷入到外縣市了假設房子真的確定都更了那我戶藉要先遷回台北嗎?稅的問題……真讓人頭昏眼花……
緣佳孟 wrote:就是本人有一間台北市...(恕刪) 房屋都市更新期間及之後的設籍問題,主要影響稅負減免、自用資格認定、以及未來稅務優惠。 在都更計畫核定前或期間遷出戶籍,可能會失去房屋稅和地價稅的自用優惠稅率,並可能影響房地合一稅及土地增值稅的自用減免資格。 因此,建議在都更事業計畫與權利變換計畫核定後,再考慮遷出戶籍,並保持房屋為自住用途,才能最大化稅務優惠。以上內容說明很清楚為了稅費戶籍請先遷回,未來都更完後房屋需自住還需設籍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