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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更選屋- 沒選到房

最近剛完成都更選屋
因為爸媽那輩兄弟姊妹很多,所以每個人持份都不大
大概只能選非常小的權狀17、18坪的小兩房

選屋抽籤當天,小坪數房型非常熱門
可能因為在台北市市區,又臨捷運好出租
自己當天籤運很差,最後小坪數房型都在第一輪被選完
根本沒抽到房子
也沒辦法選超出自己分配坪數太多的房型

原本建商有配每戶至少一個車位
這種沒房子的情況
車位也沒辦法開獨立權狀給我們,因為一定要綁房子

請問各位房產專家 或 有經歷過都更的朋友
這種沒選到屋的情況,最後建商會給我們什麼補償呢?
都更完成後 建商會怎麼還錢給我們?

我怎麼想都覺得沒分配到房子很吃虧
有什麼更好的方案嗎?
2024-10-10 14:52 發佈
應該可以讓建商買回所分坪數
咪咪小超人

通常建商都是用什麼價格買回呢?最後銷售均價? 要怎麼確保自己權益呢?

2024-10-11 0:57
a1230893

我的經驗是建商預售價格再減10萬左右是收回價格

2024-10-17 0:23
可以向建商加價購買較大住戶單元,或是分回現金。(各樓層住戶單元價值係由第三方專業估價師鑑價)
走權利變換就只有兩條路,
1.拿估價師估出來屬於你的舊屋價值去換算更新後的價值,去選新屋+車位。
2.根據估價師估出你的舊屋的價值去領取補償金。

權利變換上應該會有所謂的最小分配單元,而且有選配的相關原則,例如:基本上會要求原單位小的優先選單位小的,原單位大的選單位大的,如果原單位大的想改為選多單位小的,也應該要等全部小單位的都選完後剩餘才能開放給原單位的屋主選,而且還會有+-5~10%的超額選配限制。

一般都更實施者會在設計階段時應該要考量地主戶的需求,設計出滿足原地主戶的需求才對,如果有遵循上面的原則,考量地主戶的需求,應該不太會發生選配不到房屋的問題。

當然啦,1的價值>>>>>>2的價值,因為1的價值包含更新後的增值,而2需要扣除屋齡等折舊,所以一來一往當然相差非常大。

如果是有跟建商簽署合建契約,應該是還有協商的機會,畢竟那是建商與你之間的私契約。
submarinechen wrote:
走權利變換就只有兩條...(恕刪)


很可惜 我們這沒有讓原單位小的優先選小的規則⋯
選屋前還更改設計,把低樓層小坪數房型改大 
讓小坪數房型更稀有 🥲
這句"因為爸媽那輩兄弟姊妹很多,所以每個人持份都不大"
指的是原地主戶的持份是由多人繼承的意思嗎?
印象中,權利變換有所謂的合併選屋的機制,
ex:
1戶,分別由4個子女繼承,
都更後,可以4個子女個別根據都更後的分配價值去選屋,
也可以4個子女的持份的分配價值總和去選屋。

看你的例子應該是繼承人各自想要選屋吧?

如果沒辦法選到想要的小坪數單位,又不想貼太多錢,建議可以合併選屋後,等到可以拆除、拿到建照開始預售委託建商、或是交屋後委託仲介出售後再分配這筆錢,這是你可以選的方案。
咪咪小超人

沒錯 其他親戚比我們幸運 都有抽到小坪數房型 有些親戚住在國外 覺得回台灣有地方住也不錯 沒有人想要合併選屋 共同持有

2024-10-27 15:46
請教
對於參與都更選新屋價值的計算
如果舊屋時,所謂估價師估值是1000萬
是否新屋的選擇也是只能選新屋價值1000萬的坪數?
(這樣對於持有舊屋者,變更為新屋者的好處是什麼~沒賺頭,只有建築體變新這項好處)
估價是這樣,
估舊屋價值,算舊屋價值在整個重建案中的價值占比。

ex:
估價目前是1000W,全案目前估價為20E
占比為 1000W / 20E=0.5%

估算新屋價值總值為100E,權利變換比為60/40(地主/實施者)
所以地主總共可分60E
你在地主中占比0.5%,所以你更新後價值為
60E*0.5%=3000W

所以你就拿3000W去挑實施者更新後的各單位。

當然看起來好像賺了2000W的價值,
但別忘了每坪單價也從舊屋的新成屋8折價+折舊與屋況 變成 新成屋的1.1~1.05倍,且公設比從12~15%膨脹為30~35%,所以會有價值增值了,但室內面積變小了的感覺。
Apple 1+2

謝謝~有概念了珞珞珞

2024-10-12 14:43
真好!成功整建
大多地方連談都不用談
submarinechen

房地產都要用時間與歲月去磨,20年對土地開發來說其實不算長,你會覺得長是因為身在其中(住在裡面),生活品質也被連帶的包裹了進去,如果能夠生活品質與都更資產脫鉤,基本上成不成其實沒那麼重要.

2024-10-14 8:00
含吉蔡

謝回應!小弟我自己經歷開始走20年是正常想說三重老屋提出危老,本身是一樓頂加蓋的最響應群裡大多有興趣j無心畢竟住戶是被動,確實沒有資源沒有話語權,想說慢慢跟鄰居慢慢建立共識,但被里長勸退因被反應詐騙

2024-10-24 14:57
最好的方法 整合持份所有人共同選一間大的 在賣掉在分 要不然就是自己貼錢選一間 也經歷過都更 有認識 三個家族也是類似的持份的問題 一個是合起來選大間 在賣市價 其他兩個家族直接權值賣建商 旁觀者的觀點是虧爆
fire1010

是否需要考量土地增值稅的問題?

2024-10-16 8:53
夫人我硬了

權利變換 建商已經負擔過40% 在怎麼增跟賣房子的獲利 九牛一毛

2024-10-16 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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