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年11月透過台灣最大那兩間其中一間的直營店買了一個台北七年的兩房一廳電梯公寓, 在今年1月的時候動工也申請了室內裝修許可, 赫然發現我的客房竟然是 『機房』但是在我購買時的不動產說明書並無標示,連平面圖也沒有標示, 我就質疑房仲, 他說他也不知道, 就笑笑說這不會傷害到我的權利, 想請問是真的嗎?
honnff wrote:不懂樓主說的問題~想...(恕刪) 看起來是住沒影響但是若想脫手,買家看到權狀謄本是機房,會影響房價,主要是仲介,未告知權狀內部份為機房,讓買家以權狀現有的坪數購買,若是屬機房應誠實告知,看買家可否接受或議價,仲介需證明自己是否無意發生錯誤,但是應該不可能,仲介若不專業,那幹嘛還收那麼高的仲介費
Birmingham Uni wrote:我去年11月透過台灣...(恕刪) 你這個問題形容不完整客房是機房,有照片嗎?還是客房旁邊的牆內有電梯機房?還是客房是機房的使用用途?還是目前客房已跟機房共存?是怎樣的機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