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天天開心hhhhh wrote:台北好地段幾乎都是住...(恕刪) 沒有100分的房子就看自己怎麼取捨不過合約書中有特別註明6F以上只能用作為住家, 不能作為辦公用途所以事務所只會集中在3F到5F加上電梯有四部, 我覺得三個樓層的事務所不會占用電梯太多的資源, 還能接受
enmi wrote:剛好有認識的朋友下訂3...(恕刪) 小坪數A2.A4.A5都只有一間廁所嗎?我有看錯嗎?我以為現在超過30坪以上的房子基本至少要有一套半或是兩套的衛浴了耶感覺蠻失敗的........A1戶坪數不大(總坪數比A3.A6小),但陽台占了四坪多?這個比例拿捏的很怪,是買陽台還是買房子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