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5,餐飲打工人,房子談了20年有幸都市更新,都更後分得45坪市值約3000萬的房產,26年完工,有於目前沒有固定工作,老婆又是淡水新市鎮人(但是老婆在台北上班),討論過後其實不排斥在淡水買房,最大的原因無非是想換一點現金回來(無生子計畫)淡水房價約1200萬左右先預扣全款也還有約1800萬可以運用,目前還有疑慮的點就是北市的增值空間跟建商其實建議可以再擺一陣子,岳父岳母也建議新房選小一點現金不用留那麼多
,其實有想過如果北市新房選小一點,然後用剩餘現金在淡水再買一間,等過一陣子再決定要住哪裡,但又擔心房子租不出去的房貸壓力,有人可以給點建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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