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聽到一個「都市傳說」?但不知是否真實及可能?請前輩及專家釋疑?
建商以餘屋(而且是整社區格局及條件最差的)以屋抵費(賣)給負責裝潢社區實品屋的設計裝潢公司?然後設計裝潢公司再跟銀行及融資公司貸款,然後建設公司再把拿到的貸款(房屋款)繳給設計裝潢公司?
這樣來回操作,不僅能大幅墊高實價登錄?又能清償設計裝潢公司的費用?而設計裝潢公司也能擴張信用?
這有可能是真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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