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先進大家好!
之前爬文看到許多文章對於地主戶過多的建案有很多疑慮,大部分是關於把持管委會圖利自家人,破壞社區環境,嚴以律人寬以待己之類的⋯
但如果今天這個建案把地主戶全都集中在一棟大樓,而購買戶全都住在另外一棟大樓,中間隔著一個中庭花園,出入口也分開,這樣子地主戶的問題是不是比較少呢?雖然說管委會還是有一半的成員會是地主戶…
大熊熊大 wrote:
各位先進大家好!之前(恕刪)
公設共用?? 如果是共用還是共同管委會, 我個人是不會想碰
如果像和平大苑就還好, 因為當初合約就明訂社區不僅分棟管理,還分為不同管委會,管理費也有別,可說是一個社區,兩個世界。
https://www.appledaily.com.tw/property/20200924/C5PFPJEX4FDQLPFUJFW6EYWZX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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