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各位大大,網上看了對岸買家具的流程,集運到台灣,
週五(1月7號)晚上6點半的時候司機致電我,約禮拜一(1月11號)早11點派件,
週日(1月10號)的時候突然發現禮拜一臨時有事情,於是週日晚上6點跟司機致電可能要改時間,
然後週一(1月11號)早上10點就收到客服小姐的電話,說因為司機接到客戶電話不送貨,因此貨已經回到他們倉庫,所以如要再次派件,要收二次派件費台幣1000元!
請問大家這該怎麼解決呢?
客服小姐說因為貨已經回到倉庫,要重新派車,這1000元一定要收!
真的好生氣,吵了一架......我不懂我做錯了什麼,1月7號跟1月9號,都沒講若改時間要收費,1月10號在我的提前通知,司機自作主張把貨運回倉庫,就強制再派件就要收費,捷通企業社真的很惡霸!
最新情況
告到消保會
消保官說既然是二次派件費,就要有第一次派件,既然沒有第一次派件給客人,不可跟客人收二次派件費,謝謝正義的到來!
臨時 1月10日 晚間 更改時間
物流...
可能前一晚就已經上車備妥
因為你更改...
可能整車的貨要重新調整搬運
換句話說
這件家具商品
因為您的個人原因
1.重新拿回倉庫/卸貨/(卸車上其它貨)
2.原本排定的車程要重新安排規劃
3.擇日重新安排您的派件/搬貨上車
放寬心就當作是服務工錢吧!!
畢竟你更改時間也是有點臨時....
都約好時間才臨時更改!!
一般家具行自行送貨
或許改時間都不用費用(畢竟商品有賺錢)
但你這案例特殊...是對岸網購+集運
物流公司只收取1次物流費用
論件計酬~
但卻要搬運多次商品...虧了呀!!
當然
你說的等待例子
如果物流送貨有明確約定時間
卻延遲很久的話
也是可以主張補償的呀 !!
部分電商就延遲到貨補償的遊戲規則!!
各家遊戲規則不同....
如果是我的作法
A. 溝通看看是否可以有個折價空間
B. 或是我自行去取件 (不收1000)
C. 放寬心 . 享受新家具 (下次做好時間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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