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各位,想請問一下最近遇到房仲耍憨,事情簡單的講述如下:
我們是透過591去找到這間房子,房東有加入政府的包租代管,而李小弟就是我們的承辦人員,當初說好可以養貓,但是房屋的狀況有問題,三面紗窗需要修繕,以及前房客留下一大票垃圾要我們收尾,李小弟在簽完合約後就採取射後不理的態度,還跟房東一起說什麼那些我們不要可以丟掉,最後我拿出合約跟他談判,李小弟才願意處理紗窗跟垃圾,但過程當中他說出了車禍不課前往處理就開始拖時間,直到我跟他押時間要他給我處理後,他用一天的時間把腳傷養到好過來處理垃圾^^然後紗窗友確定時間要來修這樣。
我們是月初交屋到現在因為紗窗沒有修繕而無法帶著貓入住,這點讓我覺得損失入住權利,但因為我沒有辦法舉證我因為不能把貓帶進去而無法入住這件事(像是貓旅社的錢之類的),但是我們錢都繳了只因為紗窗的關係住不進去讓我很不爽。
不知道有沒有版友可以提供一些建議,我可以為自己爭取些什麼以及給房仲一個教訓。
事情發生的過程我都有截圖證據,我們的合約也有公證過!
PhilYuna wrote:
嗨各位,想請問一下最(恕刪)
樓主你對,你有理,也提了限期處裡。問題是修繕紗窗這種很小的問題,你有辦法搞大嗎 ? 你只是吞不下這口氣。
方法是:
你自己修好紗窗,不會修,付錢請人來修並開發票,這很快就搞定。
拿著發票跟你那位李小弟或房東談判,請他們出錢。到這裡,道理都在你這。
至於你因為 "貓" 問題,無法入住,想 "教訓" XXX ? 很抱歉,房東只是同意你養寵物,這並不代表,房東(或承辦人)要負責解決你一切跟寵物有關或損失的問題。
一般租房屋況糟,導致無法入住,的確是出租方無法履行合約,承租方打官司求賠償有理。
租房屋況只是因紗窗破損就無法入住 ? 我還真沒聽過這可以當理由,你要不要打官司求賠償,看看會不會贏 ?
還有貓會爬紗窗,你自己知道,紗窗不夠堅固夠硬的,也會塌掉,紗窗紗線也會被貓抓到斷裂有凹痕的。如果房東已出錢修好紗窗,未來退租時,要記得出錢換新還原,還給房東,到時不要裝傻喔 !
別忘了,家具有被貓抓過的痕跡,退租時,若不能還原,房東是有權求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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