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專家們:
五層樓住三公寓(海砂鑑定通過)近期在談協議合建,
參加合建地主現有權狀上主建物1坪可換1坪不縮水。蓋成大樓後的公設,另外再給一個平面車位(這兩個部分都不用補錢),請問有可能嗎?(海砂屋)
所有都更獎勵,上限最多可爭取多少容積獎勵?
希望專家幫忙解惑,謝謝
1.原建物面積:20坪(不含陽台)
2. 樓梯間面積: 2坪
3. 原建物室內面積: 20-2=18坪
4. 協議後分配室內面積 (1.1倍): 18*1.1= 19.8坪 (1F為1.15倍)
5. 協議後分配面積 (產權不含車位,開發係數1.6計算): 19.8*1.6=31.68 坪 (這個是權狀上的坪數,即公設用37.5%計)
6.新蓋好的大樓只能選2~7F,每一樓層價位不同,所以會有多退少補的動作。
7. 車位只能選B4 (都是平面車位,不用另外付錢)
8. 另外有租金補貼,拆遷補貼等
以上一定要白紙黑字,並且要建商列試算表,才不會說一套做一套。
所以,這個建商有達到你說的一坪換一坪,公設跟平面車位都不用付錢的條件。但我們簽同意的人到現在還是沒有達到可以都更的標準,因為其他的住戶覺得建商拿走太多,1F的住戶覺得自己拿得太少。(希望建商繼續努力說服其他住戶)。
總之,大家加油,我覺得現在住的房子跟鬼屋一樣,但還是有些老人家覺得建商黑心。因為建商可能有其他的回饋並不會讓住戶知道或是轉回給住戶。但我覺得拿自己該拿的就好了,一開始就講好遊戲規則,確認自己可以拿到多少,比較不會有爭議。建商有能力去爭取更多的回饋,那就讓建商自己去處理,不然還扯到回饋要還給住戶,反而沒完沒了。
這邊提醒你一件事:
要簽落日條款,也就是說如果建商在N年內無法啟動都更內容或是無法取得90%所有人同意,這樣合約就失效。不然房子的改建一直拖,別的建商也無法介入,這樣就失去都更的美意了。
tonysh71 wrote:
直接告訴你後面建商要你加錢的大條項目
1. 新屋只能選 5 樓以下 , 選 6 樓 1 坪補 3 萬 , 更高樓層就是 3萬 + 樓層差價 ,
14樓後 1 坪再補 3萬 , 但很多樓層不能選
( 因為 6 樓開始才有景觀 , 不會被旁邊舊公寓擋到 )
2. 停車位都是最底樓層平面標準車位 , 大車位要補 20 - 30 萬 ,
同樣車位位置每高一個樓層加 10 -15 萬
其實我覺得這點一直都不合理
在分攤建造成本的時候,地主也沒有分比較少了,
都是用一坪20-25萬去計算建造成本然後切分分得的坪數,
但是為何分配成屋的時候,地主分到的都只有低樓層,而且選高樓層要加非常多錢
每層每坪3萬,難道在台北一棟20層高的住宅,高低樓層的價差有到6,7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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