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在台北"市"有租個一樓店面,那是一棟5樓的舊公寓,因為沒有管委會,所以有熱心人就弄了個群組,以方便討論洗樓梯、或是洗水塔之類的公共事務。
就在上個月9/4的晚上,群組忽然嘟嘟嘟的狂響起來。
很多住戶反映停水了,所以互相詢問是否停水。
當時小弟的餐廳因為已經打烊,所以不知道店裡的狀況,只想好險店已經休息,不然也沒辦法做生意。
這時候有人忽然丟出一張照片,如下所示。
然後問: 有人知道今天洗水塔嗎.....
所有人都一致回覆: 沒有。
所以這是一張當天張貼,當天立刻洗水塔的公告。
里長還特地著明: 免費清洗。

這時候就有熱心居民直接打去里長辦公室詢問!
里長說明是為了消耗預算,所以臨時清洗水塔,如果造成不便,請見諒。
後來找來水電師傅,檢查的結果是因為停水,導致抽水馬達空轉,導致燒壞。
當天的結論:

我這看劇的鄉民,看到這邊想說事情應該到這就告一段落了,反正有人也願意負責處理了。
結果到了隔天,劇情急轉直下!!!

看完這一段話,腦中浮現一個畫面:

沒想到在2020的台北市,還發生這麼荒謬的事情!!
- 里長可以隨時帶人進入你家頂樓,然後清洗水塔。
- 里長可以隨時帶人進入你家,然後毀損抽水馬達。
- 最猛的是,本來還說要負責,理賠抽水馬達更換費用,結果隔天翻臉不認帳。
直接看圖。

結論: 所有住戶共同分攤一半費用,另一半清洗水塔廠商支付。
里長: 無責/免賠。
當下,其實我真的想聯絡律師,討論提起侵入住宅罪跟毀損的訴訟。
刑法第306條明訂「無故侵入他人住宅、建築物或附連圍繞之土地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百元以下罰金;無故隱匿其內,或受退去之要求而仍留滯者,亦同」,因此,只要無故且未經允許侵入私宅者,連同進入私人的公共設施等範圍在內,都可能觸法。
但是....
我覺得老是抱著息事寧人心態的鄰居,我覺得問題也頗大。
今天有人已經無故進入你家,也破壞設備,沒想到大家竟然都忍了下來...
這點是最讓我震驚的。
仔細想想自己也只是個租客,不是屋主,我也默默的把維修費用給付了。
但是只想藉著這則故事,告訴大家。
千萬買宅,億萬買鄰。千萬別忘了還有里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