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戚在北市北投區唭哩岸捷運站周邊有一筆約60坪建三的土地
最近幾家建商來談都更
但都是走協議合建
條件大同小異
大概都是基本容積64分,獎勵容積19分
但因為親戚擔心不是透過權利變換而是走協議合建的私約方式
會因為合約陷阱最後吃虧
而且因為持有的是土地
不應跟周邊的公寓條件相同
請問是否乾脆勸親戚直接賣掉比較省心
還是跟建商繼續談條件
感謝


twnygw wrote:
各位大大親戚在北市北(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