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中山區,社區約45戶,目前自聘2位管理員,原本有3位管理員24小時輪班,其中一位前陣子生病,故改成2位輪早班,晚上改成無管理員門禁,現在希望委託給保全或管理公司處理,因爲預算問題,不知是否有推薦公司,如果需要調漲管理費也需要精算一下再提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
物業的好處是碰到不喜歡的人力,就請公司換人,委員會會比較輕鬆,責任也比較少。
主委除了要求公司外,最好也要稍微管管人員,別期望派來的人會主動找事做,大家都是希望最好沒事做的。
我們社區目前物業算還算是比較有責任的公司,價錢稍微高,但社區在三重,不知是否有接台北案子。如有興趣,明天可以幫你問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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