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稅疑問

A、B共同持有一間房屋
持份各1/2

由於A、B沒有其它房屋
房屋稅為自住用1.2%

問題來了
收到稅單後
理應A、B繳一樣的稅
但稅單A比B卻便宜了將近500元
這是為何?

第一個想到是戶籍
A已將戶籍遷去
B還沒遷
是這個原因嗎?
但網路上說戶籍不影響房屋稅阿

如果原因是戶籍
現在遷來得及減免嗎?
2020-04-28 23:57 發佈
sasamisami wrote:
由於A、B沒有其它房屋
房屋稅為自住用1.2%

問題來了
收到稅單後
理應A、B繳一樣的稅
但稅單A比B卻便宜了將近500元
這是為何?


應該是b超過全國三戶的關係,第4-5戶納2.4%,第6戶後3.6%
b可將房屋稅較高的指定3戶納1.2%房屋稅。
sasamisami wrote:
如果原因是戶籍
現在遷來得及減免嗎?


成年直系親屬遷入戶籍是設定自用住宅地價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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