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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戶的屋主應該要賣到反攻大陸了

http://m.sinyi.com.tw/#/app/house/94116T/
上網看一下看到這一戶,樓下林志玲也才成交89萬,屋主是把沽嶺街當仁愛路三段嗎?
2019-04-30 0:01 發佈
雖然頂樓樓中樓配大露台還不錯,但是降1億可能都還高於市場行情。
有看到超大露臺嗎?
稍微目測一下,這幾個露臺加起來快70坪了吧。

露臺是沒有算在坪數裡面的,
所以除以單價,自然會高。

這種房子的單價算法是...

單價=(總價-露臺坪數X露臺單價)/總坪數
而不是 總價/總坪數 這麼簡單。

(車位部分自己扣,這邊就不多描述了)
露台如果有權狀是算三分之一,約定專用是算權利金,這戶是約定專用,沒產權的,怎麼算都天價。

有權狀的怎麼還算三分之一?不要再誤導別人了!

連公設你都要用原價買了,

有權狀的私有露台怎麼可能只有三分之一價?

原則上有權狀就會直接計價,只不過不是室內空間,

像附屬設施或公設,太多太大就會影響價格,

沒有權狀的像頂加,露台,地下室,增建等,

如果有實際使用價值,

通常是權狀價格的三分之一到四分之一計價,

你覺得沒價值當然可以不要買,

但市場不會因此停止運行~


風中老者 wrote:
露台如果有權狀是算...(恕刪)

雖然沒有權狀,但是高樓層、隱蔽性好、獨立進出入口、而且位置是在主要生活區旁(而不像有些露臺是在工作陽台側)

應該有快1/2的價值了
覺得天價可以不要去買,市場機制自然會去定義他的價值,何必酸
我只看到該平面圖有標傭人房在陽台...
人命不值錢,貧富差距
內行的發言。


tzechiny wrote:
有權狀的怎麼還算三...(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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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我小時候住過有露台的房子,頂樓樓中樓,10樓跟11樓。
10樓外有20幾坪的露台,客廳挑高6米,當初爸媽買的時候露台就是不計價的。
所以我很確定產權露台三分之一,約定專用只付權利金,當然坪數只有這間一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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