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有則新聞
其中寫到:但根據北市建管處的解釋,若一戶小於500平方公尺,就可免辦使用執照變更,所以該聯開案8-15樓當作住宅使用尚未違反「建築法」。
請問各位先進
這是什麼意思?
一戶小於151坪(500平方公尺)就可以把一般事務所當住宅使用,不算違法?
是這個意思嗎?不是很瞭解耶
新聞出處如下
捷運內湖站聯開宅 每坪逾90萬創高價
文湖線上最貴捷運宅
〔記者徐義平/台北報導〕根據最新實價揭露,前幾年好不容易從權益分配解套的捷運內湖站聯開宅,竟出現多筆單價超過90萬元的實價資訊,且主要集中8樓,單價甚至比頂樓還高,不僅緊貼內湖豪宅行情,更是目前文湖線上單價最貴的捷運宅,且可列入單價前10貴的捷運宅。
8樓景觀佳 比頂樓更貴
目前該捷運宅有近60筆實價資訊,至少4筆單價超過90萬元,都是8樓戶,每坪最高單價達96.75萬元。房地產業者指出,該捷運宅土地使用分區為交通用地,1至2樓為商場、3至7樓規劃停車場、8至15樓則是一般事務所,其中8樓直接面對空中花園景觀,加上休閒設施集中在此,因此單價比15樓頂樓還高。
事實上,該捷運宅曾因與北市捷運工程局的權益分配談不攏而卡關多年,去年下半年才正式開賣,也一度被北市議員質疑一般事務所當住宅賣;但根據北市建管處的解釋,若一戶小於500平方公尺,就可免辦使用執照變更,所以該聯開案8-15樓當作住宅使用尚未違反「建築法」。
cougar2015 wrote:一般事務所可以兩用, 住就登記自用住宅,營業也可登記公司
住家有住宅稅率,...(恕刪)
SOHO族不一定需要 做營業事業登記
你講的不完全是對的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70403002973-26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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