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房!北市查空屋,水電資料當線索

3
台北市有空屋未住的屋主要注意了。台北市稅捐處昨(6)日表示,為落實房屋稅稽徵工作,健全房屋稅籍,維護租稅公平,即日起辦理房屋稅稅籍清查作業,將首度運用水電資料房屋稅籍,然後課以應適用的稅率課徵房屋稅,整個作業期間將至今(2018)年11月30日止。

經濟日報提供
經濟日報提供
稅捐處表示,台北市住家用房屋除符合自住及公益出租使用的房屋,可按最低1.2%稅率課徵房屋稅外,其他非自住的住家用房屋,則依納稅人持有房屋戶數多寡,按2.4%及3.6%的差別稅率,課徵房屋稅。
簡言之,一般常見的頂樓違建或陽台、防火巷、一樓前後加蓋違章建築等,都是屬於房屋稅的課徵範圍,應依法課徵房屋稅。

也因此,自住房屋如有出租或房屋增建、改建、使用情形變更及減免稅原因消滅時,屋主均應於30日內,盡快向房屋所在的稅捐分處申報,以免因發生漏稅情事而被補稅,出現裁處罰鍰。

北市稅捐處說,這次的清查將首度運用水電資料查核空屋,依稅法規定,自住用房屋必須要有實際居住的事實,依一般經驗法則,房屋如供居住使用,應有使用水電,如果房屋沒有使用水或電,應可認定屬於空屋,非供自住使用。

因此,稅捐處將向台北市自來水事業處及台灣電力公司,蒐集水電使用的資料,以查核現有79萬餘戶自住房屋的使用情形,如經查核確定為空屋的話,將改按所應適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2018-02-07 16:11 發佈
支持,,沒利用土地也要加稅才對

反正就算兩倍三倍對那些連租都不租都屋主應該還好

Sssss4436 wrote:
支持,,沒利用土地...(恕刪)


增加持有稅金會降低囤房的情況
這是在鼓勵大家浪費水電的嗎?
fact111 wrote:
3台北市有空屋未住...(恕刪)

他奶奶的熊勒 wrote:
這是在鼓勵大家浪費水電的嗎?


這沒有鼓勵浪費水電丫!!

這是鼓勵要善用自己手上多餘的空房,該租的就租,該賣的就賣,不想租也不想賣的,就記得要定時去打掃維護,不要都放任不管。

至於都放任不管的,那就讓政府收收空屋稅,也是正常合理的。
沒事多騎車, 多騎車沒事!!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