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政府2015年起開罰違法作為住宅使用的「工業宅」,對象包括多家台灣
著名的建商,如興富發、遠雄、忠泰、新潤、兆鑫、維多利亞建設等,依照
《建築法》的違法變造條款,處百萬罰鍰並要求改善。但2015年至今2年多,
部分建商頑抗不改,還紛向市政府提告,今年最高行政法院結果陸續出爐,
法院稱市府以「一樓層一罰」的極端手段懲處不符合比例,加以部分建商
聲稱是住戶自行二次施工,與其無關,柯市府竟全數敗訴,百萬罰鍰得
奉還不說,眼下,面對建商改善2年多至今仍無下文,現僅能處以30萬怠金。
新聞來源-1
大彎北違法商業宅》北市土地分區只求「稅務合法」? 財政局恐讓公務員背
徒刑,不過,據了解,柯文哲認為,商業宅與工業宅的問題已無解,因為就算
大彎北段與內湖五期的商業宅改稅種,也僅能達到稅務上的合法,沒有達到
合理的標準,加以財政局現僅要求改稅種,稱不會到場「核實」,明眼人
都知道,內部依舊會大咧咧的作為住宅使用,只是讓住戶們,在形式上開一家
公司而已。
新聞來源-2:
ugogy wrote:
這是全台灣的亂象,至少柯P還努力過
基本上,台灣商業宅與工業宅的問題就像柯P說的,已無解
用錯誤的方法做對的事,比不做還糟糕。尤其是當權的執政者。
大巨蛋就是一個慘例,現在尾大不掉,一顆爛蛋多擺一天,就是台北市的損失,這代價你我來付。
別說誰努力過,給這人胡搞,機會成本加上後來的直接損失,比起官員貪汙,不遑多讓。
工商業宅不會無解,重點是要解決到什麼程度。用罰金與加稅都是完全無用且應付應付的思維。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