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拉伯 wrote:依照台灣的建築法規建築物的外觀與顏色都有規定未經申請就變更是違法的就像屋頂的鐵皮加蓋違建一樣是維反政府法規的我真的不知道該算幾分 會動用兩台吊車來彩繪,這肯定不是野小孩的工程但那作品?實在不知該怎麼評論...GT5 J wrote:不止民國塗鴉風吧?還有頂樓加蓋風,貼皮屋風,招牌,鐵窗風等等我很大方的我給100分 加蓋、招牌不說了,那鐵窗,是日治巴洛克風的一部分,不是民國風
哈拉伯 wrote:依照台灣的建築法規建築物的外觀與顏色都有規定未經申請就變更是違法的就像屋頂的鐵皮加蓋違建一樣是維反政府法規的我真的不知道該算幾分依照台灣的建築法規...(恕刪) 有這種法規嗎?有的話應該給八十七分!
Kang-Wei Tzou wrote:有這種法規嗎?有的話應該給八十七分! okdnsfht wrote:真的有這項法規嗎?翻出來給大家參考一下,不然我也只能給你87分了~~~不能再高了!!!! 要申請建照的時後建築物的各項細部不管從內在結構到外觀都要在圖面上註明要申請使用執照的時後還要竣工圖建管處還會再勘驗申請建造執照需檢附下列文件提出申請:1、建造執照申請書2、審查表3、土地權利證明文件:(1)土地登記簿謄本(2)地籍圖謄本(3)土地使用同意書(土地非自有者)4、建築師簽證表5、工程圖樣及施工說明:工程圖樣及施工說明:(1)基地位置圖(2)地盤圖(高層建築者)(3)配置圖(4)各層平面圖及屋頂平面圖(5)建築物立面圖(6)剖面圖(7)各層結構平面圖(8)結構詳圖(9)設備圖6、結構計算書7、地質鑽探報告8、其它有關文件:(1)共同壁協定書(2)起造人委託書(3)興建農舍者應檢附無自用農舍證明、實際從事農耕切結書(4)地籍套繪圖(5)依有關法令規定應檢附者只要是竣工圖上沒有的東西不管是要掛招牌...還是要掛上建設公司名字甚至是要做二工都要等拿到使照之後才能偷偷做只要未經建管單位核准的變更就是違法的現在的人都很愛給別人打分數我該不該拿87分????請相信我的專業知道我是做什麼的嗎?????我是個開挖土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