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年度基河三期中繼國宅供本市新婚或育有子女之青年家庭短期承租公告

短期出租計劃戶數71戶,27坪9800元/月,25坪9100元/月,累計租期最多不得超過3年,詳情請參考台北市都發局網址
2016-01-25 11:48 發佈
凡設籍臺北市之市民且符合下列條件,即可提出申請:1.申請者年齡在20歲以上至45歲以下(未滿46歲);2.申請人為新婚(申請日前2年內辦理結婚登記)或育有子女(未滿20歲之子女);3.家庭成員(申請人及其配偶、戶籍內之直系親屬及其配偶)無自有住宅;4. 家庭年收入在50%分位點以下(最近1年度之標準為新臺幣144萬元以下)。經完成申請戶資格審查後,統一通知合格申請戶公開抽籤排序配租,超過配租戶數者,依序列入候補等候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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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年收入在50%分位點以下(最近1年度之標準為新臺幣144萬元以下)

144萬,比想像中高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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