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住宅,在歐洲又稱「社會出租住宅」,強調其「只租不賣」的精神,簡單的說是指政府(直接或補助)興建或民間擁有之合於居住標準的房屋,採只租不賣模式,以低於市場租金或免費出租給所得較低的家戶或特殊的弱勢對象的住宅。 http://socialhousingtw.blogspot.tw/2010/10/blog-post_7547.html
如果P有意願照顧弱勢以及中低收入戶,平衡房價,建設十萬居民的社會住宅在市中心是有必要的
不必要開發過多的商場,不需要過多奢華河濱公園,更多只租不賣的社會住宅會解決房地價問題!
拆完了巨蛋拆松機 下一個...可以選總統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