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

柯文哲:陳水扁老違建特赦令 是不對的

北市撫遠街民宅後巷汙水管重建工程引發老違建拆不拆的爭議,當地松山區新益里長吳美貞今天與市長柯文哲座談時,當面求助。

柯文哲說,前市長陳水扁發布民國83年前的違建,只要不違反公共安全就緩拆的行政命令,形同違建特赦令是不對的。他指示民政局長藍世聰了解本案,如果認定要拆,就派警察到場保護公權力得以執行。
==========================
好厲害~推翻前N朝市長的原則
以後該不該拆由本朝市長說了算
一切盡在不言中
2015-05-06 14:26 發佈
犯罪就是犯罪,殺人犯難道被害者沒掛,就可以緩刑嗎?

違規就是違規,難道還要等到出事了,再來拆嗎?

你的「不言」,很無言。

前N朝市長的原則未何不能推翻???
你能說出個道理嗎??

豪哥大 wrote:
北市撫遠街民宅後巷...(恕刪)
買頂加的投資客 哭哭了... 違建就是違建 該拆就拆 這點反而是柯市長的優點 巨蛋也拆吧!!
扁市長並沒有給予違章合法性(就算想,也沒資格),只是用行政命令說--暫緩拆除。
一般人卻擴大解釋為--就地合法,認為永遠不會被拆
我的看文重點不在前朝政策可不可以推翻
而是先推翻舊的處理原則然後建立新的處理方式夠聰明(別懷疑政績在此)
=================
快報!快報!快報!
陳市長說的不算柯市長講的才算
2015/06/01公佈柯P版違建管制辦法
新辦法為何?北市建管處副總工程司邱英哲說,方向是新違建分批拆,既成違建若有阻礙公共安全或交通考量也會拆除
統拆派再一次崩潰
違法就違法,哪有什麼緩拆的。

如果法令沒有修改,既成的違法事實就是違法
哪有說哪一朝說可以緩拆就不拆的
柯先生,我支持你拆
但就先前226戶的經驗來看,你也不敢去捅這馬蜂窩
應該又會是一次雷聲大雨點小的發言了
本來就應該沒有什麼民國幾年前的不拆或緩拆這種鳥事了

之前那些84年以前的違建戶,心跳應會突然跳很快了

拆吧~~~


豪哥大 wrote:
北市撫遠街民宅後巷...(恕刪)
違建就違建,哪時候違建可以就地合法了

你在幻想?

還是你是"受災戶"

慢走不送,神邏輯,神思維
要是能全面檢討並拆除所有台北市違建,我就支持宋柯配選總統。

話說226那些也沒全拆.......
  • 10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0)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