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購買頂樓加蓋物件的問題?

各位版友好,首次來到這裡發文,若有失禮之處,還請多見諒。

小弟最近看到一個在萬華的頂加物件(4+5),因為採光好,格局方正,想要下手買來自住用,有幾個問題想請教一下各位?

看過mobile01上討論頂加的文章,多半都有提到幾個重點,包括不能分隔3房以上(視為出租)、必須是83年以前的既存違建等。
但我想問的是,如果頂樓加蓋只有一扇門可供進出,而且是只有4樓住戶可使用的狀況?這樣算不算所謂的影響公共安全呢?
是否被同棟或隔壁棟的人檢舉危害公共安全,而有被報拆的可能?

2015-03-28 22:11 發佈
1.之前有聽過投資客有在提,頂加合法的蓋只能是所有面積的1/8、前陽台不能有屋頂 (細節沒有記得很清楚,可以去google個法規什麼的),記得投資客的說法是頂樓其實是避難逃生空間,前陽台的地方是用來逃生的,印象中也不能特地再做一個門鎖住不讓其他人用,而且84年以前蓋的不是不拆、而是緩拆,意思應該還是有違法、有人報還是會拆

2.現在的頂加都蠻敏感的,基本上不管你什麼時候蓋的,只要是有上述違規事項人家就可以報拆,我們鄰居在新店區算是鬧區的公寓頂加,屋齡已經快40年了,頂加還是被照像報拆,拆除大隊有寄通知單,如果是在台北市的話,那可能就比較硬了,沒得關說

Jungle8tw wrote:
各位版友好,首次來到...(恕刪)


現在這種物件都是燙手山芋, 您還敢碰啊?
只要鄰居告上朝廷(法院), 包您抄家滅族(判拆, 強制拆除)啊!
國民黨的惡,都是從民進黨嘴中聽到;  民進黨的惡,卻是親身經歷體會到的。
公共安全..

火災是否影響逃生? 別認為大家都只往一樓逃

違建重量是否造成建物均裂?

83年以前的違建緩拆,不代表合法...誰知道柯P第二任會不會放大絕?

83年以後,是否有整棟住戶的同意書?
既存違建還有要求是舊屋主
新屋主哪有在跟你什麼既存違建
樓下住戶可以要求拆掉,或者你得再付給其他住戶使用金

沒事別去買這種東西
以前看過士林區頂加物件

原屋主也是投資客入手,在其原先頂加部分再次施作外推出去,被鄰居檢舉,北市政府也沒有順便要屋主整個拆掉,就只要求拆掉增建部分退縮回去就好,維持原先違建範圍,可以翻新整修,但不能增建出去.

說實在也怪,不順便要求拆拆...
這節骨眼裡還有人在考慮頂加的產品
要你不是靠山很硬
就是智商太高...
或著活在另外一個世界

如果你真的想買...
先砍個50%
還有準備一筆...隨時要拆的預備金
(不管是不是既成違建...你知道頂加的屋頂高度限定是多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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