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uissvs wrote:2014-04-13 18:45 by louissvs某政客的構想.北市多為四層樓高的老公寓,若是都更後改蓋24層超高的大樓3棟,一棟給原住戶,一棟讓建商賣,一棟歸政府.現在連住戶/建商如何分贓都談不攏了, 政府又要來分一杯羹的話, 鐵定難上加難! 那幹嘛還要給建商乾脆政府自己出錢蓋高樓層和店面通通給住戶政府拿中低樓層出來賣反正只要夠成本就好了 政府不用賺錢
louissvs wrote:某政客的構想.北市多...(恕刪) 我不同意依我老家之前談的一坪換1.2坪+2車位原估房價40萬*50坪=2000萬都更完可得60萬*60坪+300萬兩車位=3900萬我等房子倒了賣地都還比較好賺200萬*25坪=5000萬我幹麻都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