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37歲公務人員月薪69000.老婆36歲31000.有兩個小孩(小3及幼稚園大班).目前有一間房子(沒貸款).目前存款285萬(剛買了一台195萬的車車=.=如有需要可賣掉).每個月算一算至少都有存下17000元(因為這17000元都在另一本存摺從以前都沒動過).老婆吵著要我再買一間房子(登記我名下).我是想買一間1000萬的房子(北投區.石牌區不考慮).貸款就約700-800萬元貸20-30年.再看房子格局隔成套房或整間租出去(北投好租嘛?石牌區除外).不知道這樣可不可行.就怕租不出去的空窗期.怕錢嘎不過去.請各位大大.幫我分析解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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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大家的分析以及我自己看了租屋網 深深覺得買房出租這主意不是很好,還真不好出租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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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覺得可行嗎?就怕嘎不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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