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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府如何拿回美河市損失的$100E?

監院調查認為北市府在美河市案至少有四大違失︰
一、顛倒順序未先取得所有權、致市府喪失優先無償取得土地建物等權益;
二、低估此案容積率,監委指出,美河市案容積率達241%,市府竟以八十年的容積率34%來計算土地價值、僅78億餘元,和實際估值應達168億餘元相比,低估約90億元。
三、日勝生建造成本疑灌水,提報市府價格為62億餘元;但依股市觀測站資料,其實際發包價僅50億餘元,差價12億元;加上地價低估90億,市府損失權益超過100億元。
四、依監院估算,北市府在此案的分配權益應為50%,市府卻只分配30.75%,自棄權益。

好市長, 你要如何從建商口袋中拿回該得的$100E?
2013-12-25 10:52 發佈
我們的税金 我們的稅金 我們的稅金
承辦人員通通抓出來清查給人民一個交待
如果查證確有弊案,把錢討回來拿來用在減稅上及社會福利上面
1.2項不予置評

第3項:....依股市觀測站資料....
監察院竟然可以用一個網站的的資料來當作"正式"資料?誰知道網站的資料來源?準確度?
工程發包價50億元,表示成本只要50億?設計規畫監工這些都不用成本?

第4項:承接第3項
資料來源不明不白的,監察院怎麼計算正確的權益比例?

louissvs wrote:
監院調查認為北市府在...(恕刪)


美河市不是在新店? 怎麼扯到台北市?
TC

8859K wrote:
美河市不是在新店? ...(恕刪)


美河市雖在新店 產權屬於台北市捷運局的
所以只要新北市以產權有疑慮,監察院調查中為由,
不發給使用執照,
建商拿不到尾款,
還是得乖乖吐出超額利潤吧.
ps.
例如原規劃700戶,
這部份照原合約走,
沒道理新增的1700戶也照原合約走,
這些地大部份是捷運局的,
憑什麼建商分七成利潤?
還有這件案子是馬市長最後一年任期核定的(包括遠雄巨蛋也是),
郝市長只是屁股擦不完而已.

肚子三層非一日之饞 wrote:
第3項:....依股市觀測站資料....
監察院竟然可以用一個網站的的資料來當作"正式"資料?誰知道網站的資料來源?準確度?

股市觀測站是證交所官方網站,專門拿來公告各種公開資訊用的。

你沒在看股票喔?這邊寫的兩行字有點跌股。
louissvs wrote:
監院調查認為北市府在...(恕刪)


擔保35億求解套美河市盼速交屋| 蘋果日報
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property/.../35136456/
2013年7月9日


檢調因捷運小碧潭站聯合開發案搜索北市府捷運局,負責興建「美河市」建案的日勝生表示,
美河市住宅部分已全數交屋完畢,商場招商也快要滿招,預計明年暑假開幕。
台北25日電

日勝生小碧潭站建案「美河市」案遭監察院糾正後,與市府權利分配問題出現爭議,建案無法交屋,後由日勝生繳交新台幣35億餘元保證金後,確定開始交屋。台北地檢署偵辦美河市案,傳出北市府被A百億元,24日搜索捷運局並展開約談行動。

=> 如果真讓建商交屋
建商還會鳥此案嗎??

難到不能禁止買賣美河市 ..目前全部問題建案全都暫停.. 直到建商吐出錢 , 還有停止該建商所有建案
逼建商吐出錢 ..

不過 記者都找到當時鑑價的事務所,
比對資料就知道那邊不對 ..

卻疑因捷運局官員竄改鑑價報告,刻意低估土地價值,卻高估興建成本,致十三棟住宅,地主北市府竟只分得一棟,涉圖利建商一百一十億元;檢調昨搜索捷運局聯合開發處承辦員江國樑辦公室,並以被告身分約談前處長高嘉濃等四人到案,凌晨一時將前課長王銘藏聲押,另名課長、承辦員各十萬元交保。

該案土地百分之九十九由市府提供,日勝生僅持有百分之零點六五,不料,最後雙方分配權益,日勝生竟取得逾七成土地及建物,市府僅拿回不到三成,國民黨北市議員楊實秋認為不合理,向監察院提出檢舉,監院調查認定市府疑涉圖利建商,去年移送檢調偵辦。


=> 到底是誰做的??



從每個人的口袋拿
納稅的都是倒楣鬼...


louissvs wrote:
監院調查認為北市府在...(恕刪)
我覺得當時被市府以開發公共建設為由,而被強制低價徵收的地主,應該比較囧.. 據悉徵收土地每坪不到10萬耶!
Canon 20D〔EF17-40/f4L + EF50/f1.4 + EF85/f1.8 + EF70-200/f2.8L + 580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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