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囤屋稅 遭台北市打槍!

財政部建議地方政府加徵囤屋稅,針對第二戶以上房屋提高房屋稅率.

台北市府回應,目前房屋稅條例尚未規範「自住房屋」定義,如由各地方自行界定,可能產生適用對象、稅率、戶數不同等問題,造成一國多制的課稅不公現象,因此囤屋稅應由中央訂定一致性的認定原則與適用稅率;市府的說法無疑賞了財政部一記耳光。

台北市所有權人有1戶房屋者約62萬戶占48%;有兩戶以上自有房屋者占52%。

那個提倡本案的民代, IMO, 下次應該會落選吧!
2013-10-30 23:58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囤屋稅 台北市

如果只有2戶以上就要.....真是有點跟不上時代.腦殘的提案.欠缺思考.只想抽稅賺錢

不是所有一家人都有辦法和樂的住在一起.所謂相見容易相處難.時代與民情真的不太一樣了!

現代的長輩也都知道與小孩同住.多是非~口角也多但又不能不發揮愛護小孩照顧小孩的關念~

買間房給孩子住(結婚又生子).又怕老了小孩不會孝順~所以一定要買長輩的名子(以免被敗掉)

至少小孩大逆不道時.還能收回房產或變賣養老~

所以如果是3戶以上(不含第三戶)個人還覺得公正一點.有顧慮到民眾的人生規劃與家庭所需.

畢竟一個家庭生2個恰恰好.3間房產應屬基本需求(因為那很小的套房也算是1間阿)

louissvs wrote:
財政部建議地方政府加...(恕刪)


台北市說的也沒錯, 屯房稅應該由中央訂定標準, 而不是地方政府各自為政.
但是各縣市房價與屯房情形不盡相同, 不應一概而論.

央行的投資客管制區域就是一個不錯的參考標準.
台北市講的理由還蠻正當的呀

自住房屋的定義真的適合由各縣市決定嗎?
台北市人太多了
土地比別縣市小,吃掉的算卻比人家多很多
導致資源分配不均
應該想辦法把人口疏散至外圍地區

jfu wrote:
台北市說的也沒錯, 屯房稅應該由中央訂定標準, 而不是地方政府各自為政.
但是各縣市房價與屯房情形不盡相同, 不應一概而論.

央行的投資客管制區域就是一個不錯的參考標準.


央行的管制區在哪?
還不是偏遠區
真正炒的是在都市精華區你不管
搞的真正自住的人都市區買不起,買去郊區還被政府打
都市房價降下來了,郊區還怕炒?

bis0815 wrote:
央行的管制區在哪?還...(恕刪)


北市及北縣數個炒房熱區當然納入管制區範圍內.

囤屋稅的囤屋定義為何?
房屋租人的,是否也算囤屋?
「空屋稅」與「囤屋稅」又有和差別?
louissvs wrote:
財政部建議地方政府加...(恕刪)


有錢人精打細算,想從身上挖錢,門都沒有

當然是要把成本轉嫁到窮人身上

還有,不怕一萬只怕萬一,小心天災降臨

louissvs wrote:
財政部建議地方政府加...(恕刪)


白話文的意思是~

台北市:你們決定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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