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如果租的房子漏水弄壞電腦~房東要賠償嗎?公用機器有修繕次數限制嗎?

如題..
我租的房子房東有做過防水了
但好像做不確實
租賃的當初也有提說這是老房子所以可能會有漏水的問題
但並不保證從哪裡漏進來(房東自己也不知道會從哪裡漏進來)
現在真的遇到了..
還把我電腦弄壞了
可是房東說他當初就有表明這房子很可能會漏水
也有說會修繕
但我自願承租的所以他只要有修繕意願就可以了
並不用賠償我電腦壞掉的費用?
還有他也說我如果住不習慣或他施工要進我房間打牆壁
那我可以解約不要租
他不會扣我押金
但如果我堅持他修繕期間要住下來
那我不能跟他求取任何賠償費用而且仍要付全額房租?
這是真的嗎?
他可以用修繕理由趕我走嗎?
還有我們是分租的雅房
公共區域洗衣機壞掉了
房東說我們今年已經用壞四次了所以他不幫我們修了
我當然有懷疑可能是其中一個房客他習慣不好弄壞的(每次都塞過多衣服)
但我不能舉證
請問房東修繕東西是有次數限制的嗎?
洗衣機不能使用已經影響我們的生活了
當初合約有載明配備洗衣機的.
2013-06-03 0:09 發佈
沒有人回應............
幫自己推一下
懇請路過的大大們幫忙
給個意見或建議吧
依《民法》第430條:「出租人於其期限內不為修繕者,承租人得終止契約或自行修繕而請求出租人償還其費用,或於租金中扣除之。」如果租處有物品損壞須修繕,承租人可要求房東在一定時間內修好。如果房東遲遲不願出面修理,承租人可依法終止契約而不須支付違約金,或自行處理修繕問題,事後請房東歸還修繕費用。

wen56021 wrote:
如題..我租的房子房...(恕刪)


租屋前已說明會漏水且不知會由哪裡漏水,但你依然承租,因此表示你願意承擔此風險,所以電腦損害應該無法求償。

現在已知有漏水,房東必須負責修繕,修繕期間住戶須配合,若無法配合則可協議終止合約,他不用賠你你也不用賠他。

修繕期間若您繼續居住則需支付全額租金,除非租賃合約另有協議。

洗衣機也包含在租約中則房東須維護,若經通知後房東還是不處理,則房客可以自行請人估價後將價格通知房東並要求其回覆,若不回覆則可自行修繕後並於房租中扣除修繕金額。
正確.

BTW, 你經紀人考上沒?

amitychen wrote:
租屋前已說明會漏水且...(恕刪)
忍忍忍
感謝各位大大的回答
所以房東並不能用他修很多次了來推託修繕
電腦的事我就算了
另外我想請問一個冷氣的問題
我房間冷氣搬進來的時候已經老舊了
可是還能正常使用
房東說他當時陪同我測試冷氣一切OK
如果我使用期間冷氣有壞掉的話我要自己修理他不負責
請問這樣是可以的嗎?
我看冷氣是舊的, 就算我都放著不用, 也難保他就自己壞掉了
如果房東叫我賠那我不是很衰
或我正常使用他忽然就自己掛掉了...難道也算我的責任嗎?

wen56021 wrote:
感謝各位大大的回答所...(恕刪)


若租賃合約中有寫到包含冷氣,則房東必須負責維修,除非是人為因素致使發生故障,一般正常使用不在此範圍內。

若房東不處理,可以照前項洗衣機的方式處理。

除非合約中另有敘明不提供冷氣的維修。
感謝您的回應
也就是幸好房東合約沒有寫他不幫我修冷氣或是只修幾次
所以只要冷氣正常使用壞掉
他還是要幫我修(或我自己找人修)
房客與房東
好比兩方角力
有時候只是想單純的租房子也不行
不過如果我是房東
看到我隔壁室友那種不愛惜機器的方式
會不想修理擺爛也是可以理解的
可惜既然是共用的東西
我也只能站在房客這邊一起對付房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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