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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5-06 22:56 發佈
文章關鍵字 6666666

ken82619 wrote:
都更政府應該硬起來,...(恕刪)


基本上你想法是對的,都市更新條例起源於都市計畫法,用語定義是都市計畫範圍內重建、整建、
維護的計畫,本就因都市計畫規劃老舊範圍整體重建已達增進市容、環境、居住交通衛生等。

但在台灣,目前都更最小單元面積是500平方公尺,光這100多坪的基地要整合好就不知道要多少年
了,要是以日本或國外的都更方式,以街廓或計畫範圍進行都更,不一堆人抗議遊行罵翻天、一堆學
生啥的上街頭聲援才怪。

政府都更有很多辦法可以不透過建商,公辦招標、自辦都更都是不用靠建商的方法,但很可惜,即使
是沒眼建商參與的都更案,還是擺脫不了利益兩字,人民在做都更沒人再跟你談感情的,絕對都是問
需不需要出錢?能換回多大的房子?價值翻幾倍等等,看過無數自辦及公辦都更案,沒看過有半件在
談建築紋理、居住情感的。

現在的都更的確是不負責任的做法,就只是比較略具規模的重建而已,但其實這也是人民自己造就出
來的,沒有誰該為此負責,但就像你講的,超過結構年齡的房屋的人的性命安全怎麼辦?那就自己負
責吧。

ken82619 wrote:
都更政府應該硬起來,一次都更一整片,做一個完整的都市規劃

拆到你家時不要學王家出來鬧,那我就沒意見。

不然,誰家不自私,都更一小塊都可以番成這樣,一拆一整片鐵定鬧更兇。你看一下華光社區就知道了,土地都是政府的,還不是滿嘴正義鬧得不可開交。
快來拆我家都更,我不會這麼無恥貪心,
不用五億,兩億就可以了。

lulalla wrote:
拆到你家時不要學王家...(恕刪)


所以你認為政府和建商都是正確 反對都更就該死囉

而且現在版面想都更的哪個不是為私利 誰會為公共利益付出
要政府出手之前...
先問看看那些住老房子的屋主吧...

不合他意就找人找學生來抗議好像自己是受害者....

我看是要的沒心目中的多才抗議的.... 受害者, 我呸...
房子太老了重新蓋一間新的已經偷笑了...

不是..
要錢還要夠大間... 還要補助... 還要啥小一堆的....

反正就看這場都更鬧劇要鬧多久.... 屋主的心態我想要等到有些老公寓真的老的垮掉了屋主才會甘願.才會驚覺到自己住的房子不安全...

只是等到那時候... 是建商拿翹還是你屋主拿翹就不的而知了......

pabasco wrote:
要政府出手之前......(恕刪)


你說得真好,幫原住戶重蓋新屋,原住戶真的要偷笑,建商偷笑的更大聲,隨便蓋蓋就可以賺個幾億!

ken82619 wrote:
但公權力往往碰到民意代表、學生、媒體就變得如此軟弱...,,...(恕刪)


公權力用在:
1. 幫軍公教爭取更多的福利跟退輔以安定選票
2. 讓下面的拼命的污錢..
3. 建立民營電廠好佔納稅人繳電費人的便宜
4. 汙汙汙汙汙汙汙汙汙汙汙汙汙汙汙汙汙汙汙汙汙汙汙汙汙汙汙汙汙

寫到這我已經寫不下去了... 真十日十人干

就是不會用在勞工跟守法繳稅的上班族
正常上班族根本繳沒多少稅,從政府得到的各種津貼與服務早已超過。台灣的稅金絕大多數是40%與30%這兩級的納稅人繳的。
我不說台北有多少建設公司好了, 全台灣有無數的建設公司
在這其中, 有很多建設公司都是 "政府官員" 和 "公家機關" 的人, 與親屬所成立的公司
所以轉來轉去, 大多法律都是在保護這些人
要他們看百姓的生活好一點? 他們根本就不管, 能賺些錢就跑了, 下一個案子一樣的做法, 政府護著建商, 所以你說政府有認真在做事嗎? 你來想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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