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育兒津貼需要父母都在台北市設籍一年才可以請領
每月2500至5歲
因為兩年後會搬入新北市房子,屆時夫妻若沒人遷入新屋戶籍,將無法使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
現在不知道是放棄哪邊,會比較划算
再請教一下,若是老婆的父母一人遷入
那是用岳父母的名義聲請,還是我的名目
因為一人一生一次,不知道他們是否有申請過
sky1979 wrote:
若是老婆的父母一人遷入
那是用岳父母的名義聲請,還是我的名目
不太懂版主指的是申請什麼?而且您好像不太了解我們的回覆
所以幫您整理一下~~~
1.你們夫妻雙方及小孩的戶籍留在台北市,用來請領育兒津貼(可領至小孩5足歲)
2.將你自己的父親、母親和你的岳父或岳母其中一人,戶籍遷入你們新北市的房子
以上就能同時請領北市育兒津貼和享有地價稅自用住宅稅率
不知道這樣解釋是否比較清楚了?
不過從去年開始,台北市政府對於育兒津貼申請開始嚴審喔!會派員至申請人的"戶籍地址"實際訪查,確定要有"實際居住"的事實才會通過申請,我就是後來被拒絕的案例^^,還收到一張公文,上頭名列3個訪查員到府訪查的時間,因為都不見我們夫妻蹤影,被認定無實際居住的事實,所以不予發放育兒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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